壹:林觀吾公配當金象賢公老班一股;(新班1.5股;延肖(象賢)公新班一股。象賢公合計新班共2.5股。) 總計3.5股。象賢公代表人,為本公業管理人林國治, 參閱: 林觀吾祭祀公業(16/10/2013)訊息
貳:林慶興祭祀公業(媽祖會)福祿壽合計56股,象賢是福組會員一股,現為林祺能代表。
參:土地竹北市公園段849地號81.46坪,出租;(01/04/102--31/03/112)十年,押金80000元,租金前3年每月40000元,之後每二年每月租金加2000元(含稅),地主繳地價稅,承租人繳房屋稅,租約到期地上物歸地主,若地主不保留地上物,承租人須負責拆除地上物與清運整平。
肆:土地竹北市永興段130坪。2013年11月每坪41萬售出,佣金60萬。主事者管理人五房林國治(林于森);副管理人四房林祺康;總幹事五房林瑞堂。代書費實拿40萬元,買賣各出1/2。
伍:1:土地竹北市永興段514;515;516地號三筆1472坪,站前精華地段。(2011/12/07售出,每坪105萬,總價15億4千多萬,由管理人林國治總幹事林瑞堂設局全權負責賣出。當時較差地段一坪100萬地主都捨不得賣,本地段前後大公園,三面臨大馬路,105萬算高價欺騙派下員,可能早就跟建商套好招?(案例A)。十年後各派下員,再注意這筆土地價值。)現由承購建商國泰推出每一建坪售價50萬。可惜!當初不賣設定地上權祭祀公業保有資產、增值與聲望,還能永續經營。
註:2014年地價上漲至每坪120萬。
註:林瑞堂未設局前,國泰建設就向本祭祀公業一委員接洽:只要促成本筆土地成功,給該員私下回扣500萬(買房佣金當然另計)。後假公開標售,不按程序公開、欺騙派下員,真的一人到場國泰得標。如何?(2015)
註:管理高層對派下員辯解,我拿回扣是拿廠商的,沒對不起公業派下員,依此邏輯大小回扣都可拿,管理人員真好做,難怪設局搶著當,那收回扣被法院判刑之官員,是假的,不適用本大祭祀公業。林瑞堂等人你說的算,把所有派下員與祖公當白痴?(2015)
2:2013/01/13開臨時會員大會,設局要派下員背書再買土地,其心可議?經大會表決將現金分配各派下員,祭祀公業不再置產。
3:註A 好的投資選項如下,不得討論,只因管理人利益少。本地段正右前方靠高鐵站2770坪商業區,由本地建商(暐順營造)13億權利金標得50年使用權,投資30億資金蓋 20樓綜合商業大樓,地主每年還可以收租金。如此我們享受權利金與租金,世代子孫擁有土地與大樓,更可觀為增值利益,與本祭祀公業林象賢在竹北之聲望,管理人不商議,現在談任何投資都是在騙人。洗錢而已!
註B: 2014/05/12經濟日報:高鐵局官員表示,近期將釋出的「置地廣場社區」辦公大樓,為高鐵局與業者唯一合作的聯合開發大樓,該大樓位於高鐵新竹站前第一排,由新竹當地廠商暐順營造興建,為全新大樓,全棟共約3,000坪,為區內少見大坪數規劃辦公大樓。官員指出,該大樓高鐵局分回四至14層,面積共約2,000坪,適合高科技廠商及金融、經貿服務等業者進駐設點,今年3月底舉辦標售說明會時,已有壽險業、竹科廠商和當地業者表達將參與標售意願。
說明:管理人林于森(林國治)、總幹事林瑞堂你叔侄倆之過失先祖與後輩子孫會記得。
案例A:103年5月31日聯合報,遠雄建設公司被控為了取得桃園縣八德地區合宜住宅標案,透過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前教授蔡仁惠擔任白手套,行賄擔任標案主持人的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台北地 檢署昨天指揮廉政署在葉的住處及辦公室查獲一千八百多萬元賄款,以有串證之虞聲押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及葉世文、蔡仁惠。
4:203年5月23日祭祀公業林象賢土地出售分配瑕疵-----和解書
陸:次聖公嘗次聖公為饒平林姓之八世祖,次聖公嘗是六家所有嘗會財產最多的一個,也是目前活動最受矚目的一個,六家林姓的總祠堂-林家祠, 原來就是以奉祀次聖公神主牌位為主,後來由於各方面的需求,才將所有唐山祖及部分無自己公廳的來台祖及其派下,皆在此舉行春秋祭祖。近年來,甚至以林家祠為據點,而擴大成立新竹縣之林姓宗親會。次聖公嘗於清乾隆年間組成,其發起人已不可考。只知乾隆五十五年(1790),林先坤在六張犁庄購買第一筆土地,作為次聖公祭田。此後,又陸續買六張犁庄、鹿場庄、枋寮庄、八張犁庄、九芎林庄等多筆土地。每年農曆正月十五日舉行春秋祭祖,派下人奉獻猪羊牲禮致祭。次聖公主要是以衡山、孫檀、彭城、肇進四渡台祖之派下所組成。其中肇進之派下員因於明治年間被控見納大租一案,將嘗會會份轉賣他人或歸還嘗內, 因而在昭和年間所立的新簿上,只找到衡山、孫檀、55 莊英章,《家族與婚姻-台灣北部兩個閩客村落之研究》,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1994,頁117-118。彭城等三來台祖派下人員之名單。 由於次聖公財力龐大,曾於光緒八年(1882)建祠堂,明治四十四年(1911)年改建成現況。民國四十年(1951),管理人林祺熾主持翻修正堂。
註 :(一)12/10/2013祭祀公業林象賢提供資料:祭祀公業林次聖共32.5股,林象賢派下三房半股;四房半股;五房2股;六房半股。獨缺長房與二房。(12/10/2013)
(二) 長房15/10/2013向管理人林保典(03-5734275)確認得知,原始成立人慶訒(認)--雲城,而後變更繼承是保鐵,現查證:是繼承變更錯誤,因保鐵上世系無雲城公,據管理人確定保鐵屬先坤公支脈,但先坤公派下無慶認(訒)--雲城先祖。
(三) 因他案10/01/2014向管理人林保典查證,發現原始認購書: 申子辰年記載,象賢半股─謹頂,象明半股,可確認祭祀公業林象賢有半股,甚至還有,(後來世系表為上華─會員林雲鏡,現代表人為林國治),若該半股變五房慶謹(林國治),有爭議,象明之股屬祭祀公業林象明,本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國治(林于森)、總幹事林瑞堂你是五房就不管嗎?於大會不提出,故意將象賢遺落,你居心叵測,不追查是失職,甚至----。次聖公資產很多,也不用歸屬林象賢嗎?如此你也不要去追究祭祀公業林慶興,林象賢該股代表人林祺能啊!該資產不值錢,不要為了每年1500代表出席費而爭!企圖掩飾象賢公參加次聖公之原始認股(錢多多)。(10/01/2014)
柒:而九牧公祭祀公業也因資料散失,而改為學田,一併納入林家祠,現為財團法人組織,凡「六屋」派下之林姓子孫皆有權利申請獎學金。象賢公是創始會員之一,(林氏六屋大族譜有記載),現組織內有祭祀公業林象賢派下二位代表。(18/07/2008)
2015年祭祀公業林象賢管理人林祺康於大會說亂講要提告,本版主隨時等他。
捌:祭祀公業林賢明1/2資產。
玖:後續再述
祭祀公業林象賢規約
貳:林慶興祭祀公業(媽祖會)福祿壽合計56股,象賢是福組會員一股,現為林祺能代表。
參:土地竹北市公園段849地號81.46坪,出租;(01/04/102--31/03/112)十年,押金80000元,租金前3年每月40000元,之後每二年每月租金加2000元(含稅),地主繳地價稅,承租人繳房屋稅,租約到期地上物歸地主,若地主不保留地上物,承租人須負責拆除地上物與清運整平。
肆:土地竹北市永興段130坪。2013年11月每坪41萬售出,佣金60萬。主事者管理人五房林國治(林于森);副管理人四房林祺康;總幹事五房林瑞堂。代書費實拿40萬元,買賣各出1/2。
伍:1:土地竹北市永興段514;515;516地號三筆1472坪,站前精華地段。(2011/12/07售出,每坪105萬,總價15億4千多萬,由管理人林國治總幹事林瑞堂設局全權負責賣出。當時較差地段一坪100萬地主都捨不得賣,本地段前後大公園,三面臨大馬路,105萬算高價欺騙派下員,可能早就跟建商套好招?(案例A)。十年後各派下員,再注意這筆土地價值。)現由承購建商國泰推出每一建坪售價50萬。可惜!當初不賣設定地上權祭祀公業保有資產、增值與聲望,還能永續經營。
註:2014年地價上漲至每坪120萬。
註:林瑞堂未設局前,國泰建設就向本祭祀公業一委員接洽:只要促成本筆土地成功,給該員私下回扣500萬(買房佣金當然另計)。後假公開標售,不按程序公開、欺騙派下員,真的一人到場國泰得標。如何?(2015)
註:管理高層對派下員辯解,我拿回扣是拿廠商的,沒對不起公業派下員,依此邏輯大小回扣都可拿,管理人員真好做,難怪設局搶著當,那收回扣被法院判刑之官員,是假的,不適用本大祭祀公業。林瑞堂等人你說的算,把所有派下員與祖公當白痴?(2015)
2:2013/01/13開臨時會員大會,設局要派下員背書再買土地,其心可議?經大會表決將現金分配各派下員,祭祀公業不再置產。
3:註A 好的投資選項如下,不得討論,只因管理人利益少。本地段正右前方靠高鐵站2770坪商業區,由本地建商(暐順營造)13億權利金標得50年使用權,投資30億資金蓋 20樓綜合商業大樓,地主每年還可以收租金。如此我們享受權利金與租金,世代子孫擁有土地與大樓,更可觀為增值利益,與本祭祀公業林象賢在竹北之聲望,管理人不商議,現在談任何投資都是在騙人。洗錢而已!
註B: 2014/05/12經濟日報:高鐵局官員表示,近期將釋出的「置地廣場社區」辦公大樓,為高鐵局與業者唯一合作的聯合開發大樓,該大樓位於高鐵新竹站前第一排,由新竹當地廠商暐順營造興建,為全新大樓,全棟共約3,000坪,為區內少見大坪數規劃辦公大樓。官員指出,該大樓高鐵局分回四至14層,面積共約2,000坪,適合高科技廠商及金融、經貿服務等業者進駐設點,今年3月底舉辦標售說明會時,已有壽險業、竹科廠商和當地業者表達將參與標售意願。
說明:管理人林于森(林國治)、總幹事林瑞堂你叔侄倆之過失先祖與後輩子孫會記得。
案例A:103年5月31日聯合報,遠雄建設公司被控為了取得桃園縣八德地區合宜住宅標案,透過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前教授蔡仁惠擔任白手套,行賄擔任標案主持人的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台北地 檢署昨天指揮廉政署在葉的住處及辦公室查獲一千八百多萬元賄款,以有串證之虞聲押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及葉世文、蔡仁惠。
4:203年5月23日祭祀公業林象賢土地出售分配瑕疵-----和解書
陸:次聖公嘗次聖公為饒平林姓之八世祖,次聖公嘗是六家所有嘗會財產最多的一個,也是目前活動最受矚目的一個,六家林姓的總祠堂-林家祠, 原來就是以奉祀次聖公神主牌位為主,後來由於各方面的需求,才將所有唐山祖及部分無自己公廳的來台祖及其派下,皆在此舉行春秋祭祖。近年來,甚至以林家祠為據點,而擴大成立新竹縣之林姓宗親會。次聖公嘗於清乾隆年間組成,其發起人已不可考。只知乾隆五十五年(1790),林先坤在六張犁庄購買第一筆土地,作為次聖公祭田。此後,又陸續買六張犁庄、鹿場庄、枋寮庄、八張犁庄、九芎林庄等多筆土地。每年農曆正月十五日舉行春秋祭祖,派下人奉獻猪羊牲禮致祭。次聖公主要是以衡山、孫檀、彭城、肇進四渡台祖之派下所組成。其中肇進之派下員因於明治年間被控見納大租一案,將嘗會會份轉賣他人或歸還嘗內, 因而在昭和年間所立的新簿上,只找到衡山、孫檀、55 莊英章,《家族與婚姻-台灣北部兩個閩客村落之研究》,台北,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1994,頁117-118。彭城等三來台祖派下人員之名單。 由於次聖公財力龐大,曾於光緒八年(1882)建祠堂,明治四十四年(1911)年改建成現況。民國四十年(1951),管理人林祺熾主持翻修正堂。
註 :(一)12/10/2013祭祀公業林象賢提供資料:祭祀公業林次聖共32.5股,林象賢派下三房半股;四房半股;五房2股;六房半股。獨缺長房與二房。(12/10/2013)
(二) 長房15/10/2013向管理人林保典(03-5734275)確認得知,原始成立人慶訒(認)--雲城,而後變更繼承是保鐵,現查證:是繼承變更錯誤,因保鐵上世系無雲城公,據管理人確定保鐵屬先坤公支脈,但先坤公派下無慶認(訒)--雲城先祖。
(三) 因他案10/01/2014向管理人林保典查證,發現原始認購書: 申子辰年記載,象賢半股─謹頂,象明半股,可確認祭祀公業林象賢有半股,甚至還有,(後來世系表為上華─會員林雲鏡,現代表人為林國治),若該半股變五房慶謹(林國治),有爭議,象明之股屬祭祀公業林象明,本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國治(林于森)、總幹事林瑞堂你是五房就不管嗎?於大會不提出,故意將象賢遺落,你居心叵測,不追查是失職,甚至----。次聖公資產很多,也不用歸屬林象賢嗎?如此你也不要去追究祭祀公業林慶興,林象賢該股代表人林祺能啊!該資產不值錢,不要為了每年1500代表出席費而爭!企圖掩飾象賢公參加次聖公之原始認股(錢多多)。(10/01/2014)
柒:而九牧公祭祀公業也因資料散失,而改為學田,一併納入林家祠,現為財團法人組織,凡「六屋」派下之林姓子孫皆有權利申請獎學金。象賢公是創始會員之一,(林氏六屋大族譜有記載),現組織內有祭祀公業林象賢派下二位代表。(18/07/2008)
2015年祭祀公業林象賢管理人林祺康於大會說亂講要提告,本版主隨時等他。
捌:祭祀公業林賢明1/2資產。
玖:後續再述
祭祀公業林象賢規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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