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祭祀公業林象賢訊息

2013/11/10派下員大會觀感:
 總幹事林瑞堂警告發言不能太長,不能人身攻擊,也就是不能提反對意見,不能放馬後炮,他可斷訊消音,全場無人敢發言,不理你是也,林瑞堂派下員資格都沒有,一個總幹事,虎假虎威?雞毛當令箭?不怕加倍奉還!為了留給後代鑑證,這裡有觸犯到你,你想怎麼辦,就依你。為了我祖與公平正義,公佈真相,死也沒再怕!我沒錢但我內心富有自在,不用改名與造假。

一:2013/11/10派下員大會改不提紅利,(因無盈利也不公佈收入預算),規定每年必繳2000元規費,不然喪失派下權,總幹事改稱規費為祭祀公業條例,派下員規定必備條款,鬼扯。是你在控制派下員伎倆。必將原直系血親祭祀公業改頭換面,面目全非變為少數人利益,另一個祭祀公業,(要學習好的祭祀公業與社福基金會經營方式,不要再增加一個不良記錄),本祭祀公業有的是錢,現有2億現金與每月4萬租金收入,不缺規費來祭祀─利息、租金多多。除非被有心人當私房錢搞掉,待歷史鑑證。沒錢大家還是一樣拜,這是我族傳承,拜祖得福報貪者下場淒慘!(沒錢就可能無人要當管理人吧,也不會有管理人被判刑入監流傳),(總幹事邏輯、如兒子未給父親零用金,就得喪失一切權利,含血親關係,)悲哀!你們編族譜又有何意義?且每本要價1400元,一切都是在做洗錢設局。
※ 2017/4/18總幹事林瑞堂挪用公款。處理中。

二:大房林玉蘭無兄弟,本就是繼承生父為本派下員,先前也合法領得土地分配款,也合乎祭祀公業條例派下員資格,主管機關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名字也在列,林國治(林于森)林瑞堂你硬要她拋棄派下權,是你曲解法條,欺負弱女子不是男子漢,應該是她百年後子嗣無姓林才無派下權,你要2/3大會簽名就可以將她除名沒有拋棄書,我就看你做得到嗎?2/3簽名恐嚇她,你拿到了,還要她拿拋棄書,是你騙她,你假藉權勢欺詐弱小,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做太絕,上天;先祖必會加倍奉還!於大會上總幹事林瑞堂自己五房直系先祖名字都搞不清楚,丟臉!你有資格說他房派下權嗎?有資格任總幹事嗎?假權勢欺負弱小;洗錢營私利!惡劣至極!

三:總幹事提板橋林家花園家業作為學習,你自家五房有能力整合,經營一個宗族企業完成再說吧,本祭祀公業辦不到,因本公業總幹事身兼總幹事、主持人、會議記錄(記載與事實不符)、會計、出納、總務、五鬼搬運法記帳、製會計報表,總幹事提議要投資替祭祀公業賺錢?(你大權在握說得就算嗎?壞事做盡但不負責簽名?沒種,丟臉!),大家分紅?(現約3億資金你管理,收入不夠支出),欺騙派下員,設局洗錢營私利而已!如此大家說好的話,我祝福各位。客語諺語:養蛇吃青蛙;苗栗客家說養蛇吃雞

四: 祭祀公業林慶興無錢辦法人登記,大會表決賣一塊被侵占土地,本管理人林國治(現改名為林于森)是該公業會員,會後書面參加連署不得賣土地,逼得該管理人林保熙無法請代書,退休人員打字慢,只得自己辛苦送件,替祭祀公業省下近陸拾萬元代書費,兩年前林國治林瑞堂設計當上本管理人,法人籌備第一次大會後,隨即可送法人登記,不辦,一個月之內將本公業竹北地標高鐵站前 1472坪商業土地15億賣出,如此為自身利益者,(表決佣金時只有管理人林國治總幹事林瑞堂2%舉手明的是3000萬佣金,最後大會1%通過,是太多,大家同意就好),如此能幫公業賺錢嗎?處處圖私利洗錢而已!
2013/12/29─註: 2013年12月林于森又參加聯署提出異議書,阻礙祭祀公業林慶興辦理繼承變動。這就是本公業之管理人,可能是他沒選上委員、也不是象賢會員之代表(當初林國治接祭祀公業林象賢管理人時未交接清楚,現在還怪別人。)。可議?但是祭祀公業觀吾公,公告時將林象賢之股消除,都不吭聲,只因他是象賢股之代表,悲哀!原會員是林國治,你用剛改名之林于森聯署異議書,有法律效力嗎?該祭祀公業行文,認存屬無理取鬧,橫生枝節製造問題而已。本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國治自己亂搞拖延不辦法人登記,還於其他祭祀公業無理起鬨!悲哀!
註:2014/11/23派下員大會總幹事於大會言明,法 人登記要送,無法人主管機關約束,不然財產會被搞掉,見證先前我說的沒錯,現在不是林瑞堂做賊喊捉賊嗎,他的下一步就是祭祀公業一切文件、帳冊不交祭祀公業法人,自認聰明,案例,祭祀公業次聖公管理人於訴訟中,兩手一攤,上任管理人資料未移交,一切不知道,有一案2014/12/02將辯論終結,判決書下來必公佈出來,讓眾人參考。祭祀公業林象賢於次聖公祭祀公業之股份也有同樣問題。
※ 2017/4/18總幹事林瑞堂挪用公款。處理中。(自己早就有預謨)

  五: 好的投資選項如下,不得討論,只因管理人利益少。本地段正右前方靠高鐵站2770坪商業區,由本地建商(暐順營造)13億權利金標得50年使用權,投資30億資金蓋 20樓綜合商業大樓,地主每年還可以收租金。如此我們享受權利金與租金,世代子孫擁有土地與大樓,更可觀為增值利益,與本祭祀公業林象賢在竹北之聲望,管理人不商議,現在談任何投資都是在騙人。洗錢而已!
註: 2014/05/12經濟日報:高鐵局官員表示,近期將釋出的「置地廣場社區」辦公大樓,為高鐵局與業者唯一合作的聯合開發大樓,該大樓位於高鐵新竹站前第一排,由新竹當地廠商暐順營造興建,為全新大樓,全棟共約3,000坪,為區內少見大坪數規劃辦公大樓。官員指出,該大樓高鐵局分回四至14層,面積共約2,000坪,適合高科技廠商及金融、經貿服務等業者進駐設點,今年3月底舉辦標售說明會時,已有壽險業、竹科廠商和當地業者表達將參與標售意願。
說明:管理人林于森(林國治)、總幹事林瑞堂你叔侄倆之過失先祖與後輩子孫會記得。


六:無本國籍者不得為派下員,不得享有派下員權利,現在已是無國界時代,象賢公必望其子孫個個向世界發展,立足於世界,光宗耀祖,成功之人必緬懷先祖,有人要世世代代子孫困守井底之蛙,可悲!再說直系血脈之祭祀公業派下權是有法律保障。林國治要借此與規費之內規刪除派下員,行為讓人唾棄!請你公佈條例讓我們信服。能於國外發展之子孫,不與你一般見識!以立足世界為宏志,不屑有心人設局撈空祖宗資產。

七:以目前好好經營;規畫好收支,不用繳規費2000元,每位派下員每年農曆11月14日祭祖,至少能收到4000-6000元紅包,造冊領取,逾期不限年限,祭祖日都能補領,本金存款不動,時運、機緣到,完成莊嚴,華麗我祖公廳,帳目簡單清楚,各位派下宗長精算一下,就能驗證。拜祖是福報,誰會不拜。而且派下宗親感恩、樂於參加。如此不是很好嗎!且說都是象賢公留下祖產;派下優秀子孫,象賢公不計較;我等裔孫們該和氣,管理者不為私,不用樣樣限制,祭祖才有意義。

八: 內規有爭議,訴訟是以母法為主,苦了派下員,樂到管理人總幹事。悲哀!天公疼好人,失去的不會真的失去,強求的未必會真的握有,必加倍奉還。你敢做,就等著東窗事發,就算躲得過法律,也躲不過良心的制裁,上天雖然強硬,但祂可不瞎。


九:2013/11/15收到會議記錄,(一)大會說明要刪除派下員之女性林玉蘭等未記錄,總幹事應該見到上述(二)項說明才覺悟吧!至於規費與配當金(說明十一),我知道不是管理人你設計,但你必承擔責任,不約束總幹事,你將無法收拾,你惡名必留子孫。有必要嗎,我會繼續記錄,且對本祭祀公業一點貢獻也沒有,管理人是有能力為所有派下宗親設想者為之,不要違背祖意、預先為少數個人私利而設局,一出事,就推給是大會通過,管理人只主持會議而已,跟我無關,我瞧不起你,實際上,管理人連主持大會都不會,沒主持會議,以輩份嚇人而以,讓無派下權總幹事亂搞,人在做天在看,有因果啊!改名也逃不掉,自己再想想?(規畫有遠見之計畫,執行力正確,大家必會讚賞。派下員幸福啊!)

十: 會議記錄管理人簽名為林于森,(原名林國治─60年改林于森─88年改林國治─102年改于森),名字改來改去,太多次吧!功過因果還是同一個人!16億祖產被你處理掉馬上改名,時間點不是有點奇怪嗎?好像告述大家,此地無銀三百兩,你在怕甚麼?黑道?因果?要滅證(銀行帳戶)?妄想走過水無痕?
註:2014年農曆2月14日本祭祀公業象賢公掃墓祭祖,管理人林國治(林于森)沒參加,可能是變賣土地不敢見祖公。怕得到----!
註:2015/05/05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三讀通過《姓名條例》部分條文,未來民眾因名字字義粗俗不雅或特殊原因,一生改名次數從兩次放寬為三次,(那102年林國治為了賣祖產而改名能成立嗎?)

十一:規費(記錄改為年費)說明也修改,目前收入都不足支出,還有1/5公基金;4/5為配當金嗎?規定有繳年費(規費)與當天參加祭祀者才能領配當金,農曆10月14日當天逾時不再發放,有惡意惡圖?租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祭祀公業分配款,這些都是象賢公派下員應享有之權利利益,總幹事自定內規將未繳年費之派下員刪除,你居心叵測,每次都有50人以上未出席大會,他們就沒有象賢公3億祖產生息之利益嗎?你現在是專職之總幹事,一動就有利益,收入過你生活,其他派下員為了生計,農曆10月14日未到,就不能領取,公平嗎?罪孽!一年其他364天任何一天拜祖都不算,管理人林國治(林于森)你是誰啊,先祖有樂善佈施美德,你就如此假公濟私、洗錢,繼續搞吧!必加倍奉還!
註:2014年農曆2月14日本祭祀公業象賢公掃墓祭祖,管理人林國治(林于森)沒參加,可能是變賣土地不敢見祖公;自私認定,此次不參加無關年度配當金分配,管理人不參加掃墓,只參加設局掌控變賣祖產,還算是管理人嗎?悲哀!

十二:大概七年前林瑞堂就覬覦參與祭祀公業資產運作,本人就看穿你了,現在伎倆太笨拙,可笑,騙你親叔管理人林國治(林于森)吧,如何與我無關,我不要祭祀公業之錢,本祭祀公業有的是錢,還要年會(規費)承擔祭祀費用,也就是香油錢,現在一切都是香油錢與象賢公資產與孳息,你就胡搞看看吧!作有些人之私房錢也沒關係,後果如何管理人最清楚!老天有眼!必加倍奉還!
2017/4/18得知林瑞堂挪用公款。4/26得回補。林瑞堂用心機混入管理核心,一手遮天,賺那麼多,現在還要挪用公款,不好之事不要學。會有報應。

十三: 2/3舉手表決通過,是你心虛,未數人數就說通過。欺騙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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