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0日 星期日

祭祀公業林象賢─長房慶認公派下祖公祖媽做總忌


祭祀公業林象賢─長房慶認公派下祖公祖媽做總忌

祭祀吉時: 農曆102年9月16日上午9點整。(20/10/2013)
二:地        點: 竹北忠孝堂公廳。
三:總忌之祖公祖媽:
慶認公余氏媽、郭氏媽、振輝公胡氏媽、其裕公劉氏媽、
其蜜公其榮公、其山公鄒氏媽、雲步公劉氏媽、雲針公、
金木公葉氏媽、礽流公、礽前公、祺碧公李氏媽、祺明公、
鍾氏媽、保深公、保瑔公、玄寬公、玄    丹、保全公、政憲公、合峻公。
四:出席人員:褀獅 褀雙 保增 湧富 鳳嬌 柏興 保村 保春 保欽 彥宏 聖傑 聖翔 保忠 偉 錫良 保昇 康正 玄開( 55員)參拜。(祺雙家人遠從台東來參加)
五:公基金支出:紅圓發糕,金香蠟燭1500元。
六:11時30分聚餐飲福(辦六桌)。
 菜碗、齋蔬果品、紅圓發糕,金銀財寶
 菜碗、齋蔬果品、紅圓發糕,金銀財寶
 點香
 向祖公祖媽參拜
 向祖公祖媽參拜
 向祖公祖媽上香
 拜天公
  拜天公
 拜門神
恭請祖公祖媽到座
伏以吉日良辰,躬身拜請,
拜請忠孝堂上歷代始太高曾祖考妣祖公祖媽,
暨列祖列宗有郎名,無郎名、血盆落地一脈宗親,
今有堂下裔孫 褀獅 褀雙 保增 湧富 鳳嬌 柏興 保村 保春
保欽 彥宏 聖傑 聖翔 保忠  偉 錫良 保昇 康正 玄開等。
維中華民國1021020日,農曆102916日,
為慶認公;振輝公派下祖公祖媽做總忌之敬,
堂下裔孫人等,各各備辦菜碗酒筵、齋蔬果品、紅圓發糕,
金銀財寶排列案前,拜請祖公祖媽(唱名),到座領受,
聖筶證明。開壺酌酒。
祝告祖公祖媽公德狀
謝恩  拜 
 再酌酒

 祖公祖媽聖筶證明到座
 獻酒 
一來到座,二來領受,三來庇佑,
堂下裔孫,合家老幼人等平安,
事業興旺,百福並臻,千祥雲集,
萬事如意,再來酌酒。


  獻金帛
 拜請祖公祖媽,寬寬飲酒,寬寬領受,
裔孫人等,具備金銀財寶,奉上列位祖公祖媽,
打開金箱玉庫,丙丁火化,共燒各領,敬請鑒納。 


 獻金帛
 獻金帛

  獻金帛
拜請祖公祖媽,寬寬飲酒,寬寬領受,
裔孫人等,具備金銀財寶,奉上列位祖公祖媽,
打開金箱玉庫,丙丁火化,共燒各領,敬請鑒納。 


送神
再來躬身奉請忠孝堂上祖公祖媽,

今有堂下裔孫,誠心敬備,菜碗果品,

紅圓發糕,香楮燭帛,清酌凡儀,

為慶認公;振輝公派下祖公祖媽做總忌之敬,

諒有領受,含笑歡喜,小小酒筵不敢久列祖前,

低頭飲酒仰頭保佑,伏祈賜來堂下裔孫,

財丁兩旺,福祿滿堂,房房興旺,

長發其祥,士農工商,財源廣進,

言祝不盡,後有所請,復望降臨,

稽首恭請,祖公祖媽各歸原位。

聖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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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3日 星期一

祖姑婆(媽祖)

平簡介
壹:媽祖俗名林默,一般民間稱林默娘,其娘字乃對女子的稱呼而來,而非其名,生於宋宋太祖建隆元年三月二十三日,為五代閩 王林愿之第六女(张燮《东西洋考》)。少能言人禍害,亦懂醫藥,能生人福人,未曾以死與禍恐嚇人,故莆田人皆願與之往來,愛敬如母。卒後即有徒眾朱默兄弟 為之揚靈宣威。但因其生前所傳教義宗旨未獲政府認同,故莆田之士大夫縱使愛之敬之,但格於朝廷功令,對媽祖生前事蹟,亦罕加記載。媽祖終生未嫁,亦無後 裔,世壽約六、七十歲,葬於莆田縣之寧海。西元1086年,寧海居民合力建廟崇祀,媽祖信仰從此開始播揚於世(蔡相煇:台灣的王爺與媽祖。台北:台原出版社。1989127-8)。          
 資料來源:節錄:維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A%BD%E7%A5%96&variant=zh-tw

貳:媽祖神格化之生平記載

默娘:福建莆田湄洲人,祖先原籍河南,代代均是官高爵顯,更是福建望族之一稱九牧林。係林姓南遷入閩后晉安郡王林祿公二十二世孫,林愿字惟慤公之第六女始祖唐林披公生子九俱賢,當憲宗時,九人各授州史,號九牧林氏。
      媽祖的七世祖林蕴,在(九牧)兄弟中排行第六,唐貞元四年(西元788年)明經出身,為西川節度推官。元和元年(西元806年),西川節度使劉闢謀反,派劊子手持刀脅迫林蕴随他反叛,林蕴毫無畏懼地叱罵:死即死,我頸豈頑奴礪石耶?劉見其大義凛然,终不敢殺。川亂平后,擢為邵州刺史。卒后賜諡忠烈。林蕴后裔有一支居湄洲灣沿岸,地名叫忠門,即表其忠節之意,現在地名仍舊。 
      高祖州牧園公,乃邵州史蘊公孫,五代時仕閩。曾祖保吉公,五代周顯德元年(西元954)任統軍兵馬使,時劉崇自之為北漢,周世宗命都檢點趙匡胤督戰于高平山,保吉與有功焉,棄官而歸隱于莆田之賢良港。祖父孚公,承襲世勳,為福建總管。媽祖父親惟愨公,宋初為福建都巡官。母親王氏。
       媽生於宋太祖建隆元年(西元960年),歿於宋太宗雍熙四年(西元987),享年二十八歲。默娘出生之前,父母已有一男名洪毅及五個女兒,惟獨子體弱多疾傷感一子單薄,因而朝夕焚香祝天,祈求再賜麟兒,以光耀林家宗嗣綿延。值宋建隆元年(西元960)歲次庚申三月二十三日傍晚,忽有一道紅光昌瑩奪目,從西北方射入王氏房內,異香氤氳不散,王氏俄而娩,不料又生下一個女嬰,大失所望,由於時顯有祥瑞徵兆必非等閒之女,也就特別疼愛,出生時,紅光滿室,異氣氤氳;彌月不聞啼聲,乃取名默;及長,人呼她為默娘這裡的,不是媽媽之意,而是姑娘小姐的敬稱。(後來則尊稱為媽祖。這裡的,也不是媽媽而是奶奶之意。連在一起稱呼,是對年高德劭的女人的尊稱。因此,媽祖這個名稱,就傳遍世界,代代相傳至今。莆田林氏族人暱稱她為姑媽。這裡的,同樣是奶奶的意思。因呼姑媽,則神以為她是外家人(即娘家人),就更親了。也有稱她為林姑娘的,因為她原是沒出嫁的姑娘。外地及台灣林姓族人,有的稱她為姑婆,它是莆田音姑媽的轉義;有的稱姑祖婆,則是姑媽媽祖合為一體的尊稱。但是隨著媽祖信仰的流傳及年代的加長,人們對媽祖的稱呼也從姑娘慢慢變成姑娘的媽媽,稱「娘媽」,這個稱呼至今在福建漳州一帶仍然保留著;到了清康熙年間又將祂升級為為「娘媽之祖」,簡稱「媽祖」。明清兩代,我們林姓族人也有親切的喚之為「神姑」,或稱「姑婆」,「祖姑婆」,至今民間多數人則稱「媽祖婆」或「祖婆」。也就是說:媽祖這個名稱是清代以後才使用的,以前除了稱姑娘以外,有時也稱之為龍女、神女、靈女;或者是朝廷敕封的封號夫人、妃、天妃,直到清康熙年間才晉封為天后
     幼即聰穎,八歲便到私塾啟蒙讀書,不但能過目成誦,並且精通文的意義,十歲就經常焚香禮佛,朝夕誦經未曾懈怠,十二歲就精通經史子集。還特別孝順父母、敬愛兄姐,鄉里和睦,人人讚賞。獲得至寶;十三歲時有一位自稱(玄通道人)異士,來到林府傳受默娘儒;道;釋之學理,以及(玄微祕法)三 年後,就告別雲遊四海,此時默娘已經精通儒;道;釋三教之書,自身修持也已到達元神出竅,救世修真的境界,十六歲時,默娘偶見一神道手捧銅符,由井中慢慢 升騰而上,馬上跪地合掌敬禮神道賜其銅符,並授以修真成道之術從此默娘虔心修佛,漸能驅邪救世治病,神通廣大。廿三歲,收千里眼收順風耳兩妖怪,皈依正教往後常在海邊幫助航海的船隻與村民。莆田縣湄洲島附近的人民,都稱呼她為()宋太宗雍熙四年(西元987)默娘二十九歲,自知陽壽已盡,將回歸天庭,在農曆九月八日告知家人:(我心好清淨,塵寰俗世所不樂居,明辰為重陽日,我欲登高遠離俗世。)家人以為默娘所言只是登山觀望海上,並沒將此事放在心上,隔日一早焚香誦經完畢,即出門前往湄峰最高之處。此時空中傳來絲弦管樂之聲,七彩豪光,佈滿天上,默娘於此得道升天,直入雲霄,千里眼與順風耳也一同上朝金闕。湄州一帶居民看見此景,都跪拜叩祝,地方鄉親感念她生時救世之恩,就在當地建廟供奉,尊稱為(通賢靈女)有禱則應,尊為航海守護神。救度生民:媽祖之主要神跡是救濟海上遇難之生民。據傳,媽祖有隨從,千里眼、順風耳,能解救於千里之外。媽祖常穿朱衣,乘雲遊於島嶼之間。如果海風驟起,船舶遇難,只要口誦媽祖聖號,媽祖就會到場營救。(太上老君說天妃救苦靈驗經)稱媽:媽祖所救就是(翻覆舟船,損人性命,橫被傷殺,無由解脫)。後來,媽祖之職能略有擴大。同時還稱(若有行商坐賈,買賣積財,或農工技藝,種作經營,或行兵布陣,或難產)(疾病)(能起恭敬心,稱吾名者,我即應時孚感,令得所願遂心,所謀如意)。因此,民間亦有以媽祖為送子娘娘的。
參考資料:林氏宗譜;大甲鎮瀾宮。

鄭成功與媽祖


據說,鄭成功收復台灣與媽祖保祐無不關係,在當時,至少起到了凝集人心、鼓舞士氣的作用。1661421日,鄭成功祭拜媽祖後率兩路兵馬向台灣進發,每條戰船上均供奉著媽祖,使戰士們信心倍增。在擊沉荷蘭最大戰艦“海克托”號、消滅荷蘭艦長及數百名士兵後,攻入台灣島,54日赤嵌城荷軍守將投降,166221日台灣城守軍投降。鄭成功收復了台灣,結束了荷蘭殖民者統治台灣38年的歷史。鄭成功還願,改建荷蘭教堂為天妃宮,內供一尊由湄洲祖廟奉來的媽祖像,稱為開基媽祖、開臺媽祖

媽祖信仰

中國東南沿海各地大多建有媽祖廟,其中以福建泉州莆田媽祖廟為祖庭。世界各地媽祖廟共有1,500多座,漢人是遠從大陸渡海而來的,所以保祐海上平安的神明——媽祖,也就成為台灣人最普遍信仰的神明之一。無論大庄或小庄、山村或漁村、鄉鎮或市街、港口或內山,都可看到媽祖廟。台灣省有媽祖廟510座,其中有廟史可考者39座,內建於明代的2座,建於清代37座。(中華人網站)。台灣第一座媽祖廟是於永曆十六年九月建於鹿耳門(台澎最早的媽祖廟為澎湖天后宮建於明萬曆三十二年(西元1604)。臺灣主要的媽祖廟有彰化鹿港天后宮、雲林北港朝天宮、台中大甲鎮瀾宮、台南市大天后宮、正統鹿耳門聖母廟、竹南鎮後厝龍鳳宮。北港朝天宮和大甲鎮瀾宮和湄州祖廟結成至親廟。每年三月二十三日是媽祖神誕之日,福建莆田的媽祖廟和以台灣北港朝天宮為代表的媽祖廟都要舉行奉祀和媽祖像巡街活動,媽祖信徒人數之多,香火之旺,至今亦然。
    媽祖在中國福建南方原是(出海媽祖)只是漁民的守護神。但在台灣的媽祖已成(過海媽祖),她在歷史上已成離開唐山的移民祈求平安到台灣的過海守護神。台灣媽祖可以說已紮根於這塊土地,成了一部獨立於中國媽祖之外的本土神明。(張德麟20033),(另見董芳苑200361-4﹔史明199231-2)。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媽祖信仰在臺灣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A%BD%E7%A5%96&variant=zh-tw

歷代褒封 從宋徽宗到清道光為止,媽祖受皇帝褒封多次,由夫人、妃、天妃、天后,直至天上聖母。

 宋朝徽宗宣和四年(西元1122)允迪受命出使高麗國,在海上竟遇上大風浪,得媽祖保佑而能平安歸國。因此,媽祖得到朝廷的第一次賜號--徽宗宣和五年(西元1123)傳旨賜給林默娘一塊「順濟」的廟匾。賜封為(南海神女)。高宗紹興五年(西元1135)(昭應)(崇福)。紹興廿五年(西元1155)(崇福夫人)紹興廿六年(西元1156)(靈惠夫人)。紹興廿七年(西元1157)封「靈惠昭應夫人」。紹興三十年(西元1160)(崇靈惠昭應夫人)孝宗乾道二年(西元1166)封「靈惠昭應崇福夫人」。乾道五年(西元1169)(靈惠昭應崇福善利夫人)淳熙十二年(西元1184)(靈惠昭應崇福善利夫人)。光宗紹熙元年(西元1190)封「靈惠妃」。紹熙三年(西元1192)(靈惠妃)。寧宗慶元四年(西元1198)(靈惠助順妃)。慶元六年(西元1200)封妃父為(積慶侯)。母為(顯慶夫人)。兄為(靈感仙官)。姊為(慈惠夫人)。寧宗嘉定元年(西元1205)(靈惠助順顯衛妃)嘉定十年(西元1217)封「靈惠助順顯衛英烈妃」。理宗寶慶元年(西元1225)(靈惠護國助順協正嘉應英烈妃)。寶慶三年(西元1227)(靈惠護國助順協正嘉應慈濟妃)嘉熙三年(西元1239)(靈惠助順嘉應英烈妃)。淳祐元年(西元1241)(靈惠護國助順協正嘉應善慶妃)寶祐元年(西元1253)(靈惠助順嘉應英烈協正妃)。寶祐三年(西元1255)(靈惠助順嘉應英烈協正妃)寶祐四年(西元1256)(靈惠協正嘉應慈濟妃);又封(靈惠協正嘉應善慶妃)。開慶元年(西元1259)(靈惠護國助順協正嘉應佐濟妃)封「顯濟妃」。景定三年開慶元年(西元1259)(靈惠護國助順協正嘉應佐濟妃),景定三年(西元1262)(靈惠顯濟嘉應善慶妃)。元朝世祖至元十五年(西元1278)(護國明著靈惠協正善慶顯濟天妃)至元十八年(西元1281)(護國明著天妃)至元廿六年(西元1289)(護國顯佑明著天妃)。成宗大德三年(西元1299)(輔聖庇民明著天妃);又封(護國庇民明著天妃)。仁宗延祐元年(西元1314)(護國庇民廣濟明著天妃)。文宗天曆二年(西元1329)(護國輔聖庇民顯佑廣濟靈感助順福惠徽烈明著天妃)。至順元年(西元1331)(護國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至正十年(西元1350)封妃父(種德積慶侯);母(育聖顯慶夫人)至正十四年(西元1354)(輔國護聖庇民廣濟福惠明著天妃)。明朝太祖洪武五年(西元1372)(昭孝純正孚濟感應聖妃)成祖永樂七年(西元1409)(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宏仁普濟天妃)明未清初,鄭成功率領部下,決定乘船跨越海峽收復台灣,船卻在台南鹿耳門不幸擱淺,無法前進,得媽祖顯靈昭應,以潮水助之,順利把荷蘭人打敗而收復台灣。並於永曆十六年九月大興土木,建鹿門聖母廟(台灣的第一座媽祖廟),以答謝媽祖的救命之恩。清朝聖祖康熙十九年(西元1680)(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宏仁普濟天妃)。康熙二十年(西元1681)(昭靈顯應仁慈天妃)清朝康熙廿二年(西元1683)靖海侯施琅將軍攻臺澎時有(神靈顯應)奇蹟出現,凱旋回師後奏。康熙廿三年(西元1684),皇上敕封林默娘為(天后)(護國庇民妙靈昭應仁慈天后)後來又加封為(天上聖母),並且派遣使者至湄州祭祀,又撥國幣擴建媽祖廟宇。清聖祖時,嘉封為(天后元君聖母娘娘)。雍正四年(西元1726)(神昭海表)額。雍正十一年(西元1733)(錫福安瀾)匾額。高宗乾隆二年(西元1737)(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宏仁普濟福佑群生天后)。乾隆廿二年(西元1757)(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宏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天后)。乾隆五三年(西元1788)(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宏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顯神贊順天后)。仁宗嘉慶五年(西元1800)(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宏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顯神贊順垂慈篤祐天后)。嘉慶六年(西元1801)封天后父為(積慶公)母為(積慶公夫人)。宣宗道光六年(西元1826)(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宏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顯神贊順垂慈篤祐安瀾利運天后)道光十九年(西元1839)(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宏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顯神贊順垂慈篤祐安瀾利運澤覃海宇天后)。道光廿八年(西元1848)加封(恬波宣惠)(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宏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顯神贊順垂慈篤祐安瀾利運澤覃宇天后恬波宣惠),文宗咸豐二年(西元1852)加封(導流衍慶)。咸豐三、五、七年(西元1853-5-7)封號全名計六十四字:(護國庇民妙靈昭應宏仁普濟福佑群生誠感咸孚顯神贊順垂慈篤祐安瀾利運澤覃海宇恬波宣惠導流衍慶靖洋錫祉恩周德普衛漕保泰振武綏疆天后之神)同治十一年(西元1872)年,要再加封,經禮部核議,認為封號字數過多,轉不足以昭鄭重,只加上(嘉佑)貳字。

參考資料來源:(本節紅色標記同維基百科資料)。大甲鎮瀾宮。
參考網站: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www.fj.xinhuanet.com/mazu/2004-10/27/content_4118389.htm
http://www.mazu.hk/mazuwh.htm
http://big5.news.hakkas.org
http://www.zmeps.hlc.edu.tw/94web/board/stureplyall.asp?topicid=21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5%AA%BD%E7%A5%96&variant=zh-tw

相關網站連結:
認識媽祖:http://www.mazutaiwan.org/story_01.htm
湄洲在線:http://www.mozoo.net/
台南迎媽祖拾遺記事http://weber.tn.edu.tw/C02/14-1art.htm
媽祖傳說:華夏經緯網http://big5.huaxia.com/20031117/00145932.html


 

十八世祖振輝繩兠公長房金木公派下忌辰一覽表

忌辰總忌負責人
先祖名農曆月日







林保增
十八世祖振輝公 9月16日

胡氏媽10月25日
十九世祖其蜜公正月 7日
廿一世祖金木公正月 3日

葉氏媽10月15日
廿二世祖祺碧公12月12日

李氏媽8月24日
廿三世祖保深公4月22日
廿三世祖保全公3月28日
廿四世祖合峻公6月17日
忌辰總忌負責人
先祖名農曆月日







林保昇

林仕豐
十九世祖 其裕公10月29日

劉氏媽5月13日
十九世祖 其山公11月14日

鄒氏媽正月3日
二十世祖 雲針公



廿一世祖礽流公正月12日
廿二世祖祺明公



廿三世祖保瑔公
忌辰總忌負責人
先祖名農曆月日



5

5
林陳漳
十七世祖 余氏媽 9月26日
十九世祖 其容公6月22日
二十世祖 雲步公 5月20日

劉氏媽8月22日
廿二世祖


鍾氏媽 4月27日
廿三世祖玄寬公 1月28日



廿一世祖賢裕陳公穎川堂年節門前當天叩請敬奉
上表為102年農曆9月16日前之分配表

100/12/07祭祀公業林象賢出售祖產,本房訴訟一年後勝訴,102/05/23領到應得之分配款。
 
102年6月2日長房金木公派下,於公廳祭祖感恩酬謝先祖時,決議如下。
壹:本房每年祭祀改為春秋二祭。
       春祭定清明節上午10時掃墓。派下員各自準備牲禮。
       秋祭定農曆9月16之星期日總忌。目前於忠孝堂共同祭祀。
       春秋二祭之香燭金帛;紅圓發糕由大公基金支付。
       派下員全員參香祭祖追思祖德。會後聚餐(飲福)。
貳:本房成立祭祀基金80萬元,孳生利息做為春秋二季祭祀支出 。
       約定本祭祀基金(資產)世世代代能增不得減少。
       鼓勵捐獻、創意經營基金,提案由全體派下員通過即實行。
參:本祭祀命名金木公祭祀公業,現階段派下員人數少,不設組織編組。
       任何提案得須全體派下員通過。

A:做總忌 請祖公 祖媽文(農曆102年9月16日)
請神
伏以吉日良辰,躬身拜請,拜請忠孝堂上歷代始太高曾祖考妣祖公祖媽,暨列祖列宗有郎名,無郎名、血盆落地一脈宗親,今有堂下裔孫 褀獅 褀雙 保增 湧富 鳳嬌 柏興 保村 保春 保欽 彥宏 聖傑 聖翔 保忠 錫良 保 康正 玄開等。   
維中華民國1021020日,農曆102年9月16日,為慶認公;振輝公派下祖公祖媽做總忌之敬,堂下裔孫人等,各各備辦菜碗酒筵、齋蔬果品、紅圓發糕,金銀財寶排列案前,拜請祖公祖媽(唱名),到座領受,聖筶證明。開壺酌酒。
祝告祖公祖媽公德狀:
(1):石雕祖塔由金木公派下共同出資興建完成。
(2):象賢公出售祖產本房經過訴訟,經過一年餘,
        102年5月23日終於領到應得之款項,感謝我祖恩澤。
(3):金木公派下成立80萬基金作春秋二祭,祭祀開支。
(4):感恩祖公祖媽庇佑,裔孫學子順利進入理想學府就讀,
       (A);羿君就讀於世界名校英國劍橋大學三一學院,
        深造於瑞士洛桑聯邦理工學院(EPFL ),生化博士,
        現任職於英國倫敦大學UCL博士後研究。
       (B):合志就讀與深造於世界名校:
         英國倫敦大學UCL,物理博士,
         並進修於英國倫敦政經學院,經營管理碩士,
         現任職於英國TPNS。
 謝恩  三拜
獻酒
一來到座,二來領受,三來庇佑,堂下裔孫,合家老幼人等平安,事業興旺,百福並臻,千祥雲集,萬事如意,再來酌酒。
獻帛
        拜請祖公祖媽,寬寬飲酒,寬寬領受,裔孫人等,具備金銀財寶,奉上列位祖公祖媽,打開金箱玉庫,丙丁火化,共燒各領,敬請鑒納。 
送神
再來躬身奉請忠孝堂上祖公祖媽,今有堂下裔孫,誠心敬備,菜碗果品,紅圓發糕,香楮燭帛,清酌凡儀,為慶認公;振輝公派下祖公祖媽做總忌之敬,諒有領受,含笑歡喜,小小酒筵不敢久列祖前,低頭飲酒仰頭保佑,伏祈賜來堂下裔孫,財丁兩旺,福祿滿堂,房房興旺,長發其祥,士農工商,財源廣進,言祝不盡,後有所請,復望降臨,稽首恭請,祖公祖媽各歸原位。聖筶證明。
 
 註壹:祭祖方式
(1);菜碗(16碗以上)祭品擺在中央長神桌的下桌,桌的裡邊、左邊、和右邊,各排一張長板凳,俗稱「長凳」,圍在桌邊,類似ㄇ字型。在桌邊,每邊排三個酒杯共九個, 酒杯左邊各放一雙筷子和一個碗,以供祖先坐下來,慢慢享用美食。酒過三巡之後,便開始焚燒金銀紙。(參考鄭氏家廟祭祖)
(2);7分碗筷,7份酒杯,9樣菜碗,一鍋飯,代表揚世子孫,敬拜九玄七祖之意。(參考)
(3);本房決定採用9份碗筷,9份酒杯,16樣菜碗,一鍋飯。
註貳:菜碗重點註解(1)一鍋飯,(2)三大塊豬肉疊一盤,(3)全雞將雞胸長條切下,雞脖子,雞翅,雞腳切下放盤底兩邊與前方,而後雞放盤中央,雞胸疊在雞背上,(4)其餘熟食菜碗,另加(5)羹湯一小碗:青菜葉加水, (6)雞胗細切一小碗 。

B:請聖筶頭詞
(一):到座
1:聖筶落地一雙陽,眾神在上路遠長,
      莫把陽筶來延緩,伏祈聖筶於華堂。
2:聖筶落地一雙陰,眾神在上未來臨,
      莫把陰筶來延緩,惟祈一筶證分明。
3:聖筶落地重重陽,伏望眾神下天堂,
      莫把重重是陽筶,伏望一筶喜洋洋。
4:聖筶落地重重陰,眾神在上好來臨,
      莫把重重來陰筶,伏祈聖筶到來臨。
(二):送神退座
1:筶子落第陽雜陰,眾神在上發慈心,
      伏祈一筶退下盞,退下盞盃作證明。
2:筶子落第陰雜陽,眾神在上好商量,
      莫把陰陽來相雜,伏祈一筶喜洋洋。
3:聖筶落地重重陰,眾神在上發慈心,
      伏祈一筶來退座,退下盞盃證分明。
4:筶子落地重重陽,眾神在上發慈光,
     伏祈一筶來退座,退下盞盃返天堂。    
(家禮常識,劉守松編,467頁)

C:祭祀記錄剪影:
      (1)2009年01月03日謝土
      (2):農曆102年9月16日慶認公派下祖公祖媽做總忌記事 
      (3):2014/04/05清明節掃墓祭祖(掛紙) 
      (4):103年10月5日長房慶認公派下祖公祖媽做總忌
      (5):2015/04/05清明節掃墓祭祖(春祭)  
      (6):2015/10/25長房慶訒公派下祖公祖媽做總忌(秋祭) 

      (7):2016/04/04清明節掃墓祭祖(春祭)
      (8):2017/04/02慶認公派下清明掃墓祭祖



2013年5月23日 星期四

祭祀公業林象賢出售祖產分配瑕疵--------和解書


        

    祭祀公業林象賢出售祖產分配瑕疵 523日雙方和解,原告獲全勝

和解感言:原告未滿30歲年輕黃泓勝律師對被告資深二位律師,獲得全勝,原告感謝黃律師認真敬業,隨時與原告深入溝通,對本訴訟要件瞭解透徹,攻防有序,依理訴求權利,獲勝要件。本案件公佈,是要告訴派下員宗親,不要讓自己權利被剝奪,對管理人總幹事等為了洗錢而胡搞有所警惕!歷史事實留後代,得保護我們淵源流長之祭祀公業。

一:經過第五次調查庭被告當庭提出和解 ,同意系爭分配款依原告起訴書請求金額給付,法官給予二個月庭外和解。原告內部溝通協調,並請示先祖,同意和解,523日原告和解書要求如下:
 

二:此和解書依據,經五次開庭雙方攻防辯論與準備書狀,法官要求被告確認分配之依據而定。此附件長房分配名冊為管理人依上述而訂,獨缺養子,被告故意不列印,和解書內容都是總幹事寫的會議記錄,但被告不敢簽此和解書,原告依據,取得起訴書請求之金額並(含人丁部份)17張支票,原告簽收據代替和解書,同意撤案,原告依法依情依理取回應得之金額,被扣壓之一年利息捐獻祭祀公業,如法院判決時能爭取到之5%利息(50萬至70萬)也一併放棄,管理人確認自己失職違法急需和解,只想不留證據,無妨,現公佈讓大家瞭解真相,不讓總幹事再胡說八道,一切責任推給林陳漳,對管理人總幹事不法之事,暫時放下,而後見機行事,目前不曝光,放虎歸山,由先祖公定奪。眾人質疑其惡行對其良心的譴責;將折磨他一輩子!加倍奉還!留後代做見證。
 

三:先前大會有人急著想分錢,也有可能是管理人打手,長房,應說長房胡鬧。管理人請律師出席大會,只是用來唬人、欺騙、欺負派下員,總幹事利用人性弱點設計陷害,圖利一干人,不依法編冊審核,任由他胡搞操縱,老實未當委員之老一輩派下員吃虧,因還有很多過房而未登錄他人祭祀公業250周年世系表內,委員監察人不用過房書戶籍登記算,其他派下員不算,只有總幹事才能違法認定,現在請認清,林陳漳是要求一切依法依情依理來分配,起碼如和解書約定,不能黑箱作業,圖利他人與自己,藉機洗錢。也有人奉勸不要跟總幹事鬥會輸,現在不是我贏了嗎,邪不勝正,欺人者必自斃!祖公幫我,也就是說我懂得多一點加上誠信。再說林瑞堂沒能力沒資格當總幹事,到目前祭祀公業法人登記還不送出,讓主管機關審核,只是貪。計劃洗錢還未滿足,一切不受約束,證據:管理人於法庭上兩手一攤,說管理人只負責主持會議,其他跟我無關,法人未登記完成,章程、規約、會議記錄無效,總幹事還有很多把柄在我這,希望他好自為之。

註:2014/11/23派下員大會總幹事於大會言明,法 人登記要送,無法人主管機關約束,不然財產會被搞掉,見證先前我說的沒錯,現在不是林瑞堂做賊喊捉賊嗎,他的下一步就是祭祀公業一切文件、帳冊不交祭祀公業法人,自認聰明,案例,祭祀公業次聖公管理人於訴訟中,兩手一攤,上任管理人資料未移交,一切不知道,有一案2014/12/02將辯論終結,判決書下來必公佈出來,讓眾人參考。祭祀公業林象賢於次聖公祭祀公業之股份也有同樣問題。
 

四:林保鑫523日還跟管理人林國治說:拿到錢不會好。請問林國治你聽了一定起雞皮疙瘩,林保鑫是在詛咒本祭祀公業一干不法取得私利者。原告依法依情依理取得,檢舉不法,照顧大家,你愈說原告會愈旺。你詛咒將折損自己。至於本堂伯林祺璽,原告是要幫他,但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且不讓自己兒子知道分配款之事,被林保鴻操縱,現被親侄林保鴻侵占少拿二佰多萬。按本房祖規依法依情依理,林保鴻不對,貪!若照林保鴻現在分配,原告能分配更多。林保鴻監察人知法犯法,鬥不過林陳漳,連親叔都不放過,真是不肖子!罪過推給別人,還敢說拿到錢不會好詛咒自己,本房先祖必會公平定奪。
 

五:管理人與總幹事是在假合法洗錢,到目前各位派下員應該認清了吧!要保存本祭祀公業剩餘資產,本人建議派下員要採取不合作主義,不得讓其藉機買賣任何資產,待下任明主出現-(難啊)-再做審慎經營本資產含興建祠堂公廳。(第二次4億現金分配是無奈,但這是派下員對的選項,因總幹事事先在設局,資產慢慢被洗掉不如派下員都分到錢。)
 

六:總幹事提出之和解書,(非公文書寫法),是要原告替他背書,掩飾其失職之惡行,白癡也不會簽。簽了你又能隨時伪造文書。總幹事你知乎,先前我們將計就計,引君入甕,總幹事還自我得意忘形,目中無人,目無法紀,原告收集證據,此次訴訟還沒用上啊,現放虎歸山,終究壞事必原形畢露,也會狗咬狗滿嘴毛,最後由祖公定奪,好自為之!起訴時有委員說,原告贏了,管理委員等得辭退,因此有委員盡全力對付林陳漳,現相關人等敢實現嗎?我已放下和解,你可以此做藉口,打死不退,說明點你們不敢退,退下怕罪行曝光,你們如何與我無關,我們追求誠信,公正,永續經營之祭祀公業管理委員會。各位宗親努力吧!

七:原告長房17人6月2日於上午9時至新竹城隍廟向城隍爺祭拜--酬謝與敬告訴訟結果;10時至竹北新瓦屋忠孝堂公廳祭拜祖先,答謝先祖庇蔭,敬告本次變賣祖產始末,原告圓滿結尾。(2013/06/03)

八:6月12日端午節祭祖,監察人林保鴻還在祠堂上說:拿到錢不會好。祖公們看得很清楚,一切都是管理人林國治總幹事林瑞堂監察人林保鴻胡搞所造成,詛咒自己一干人,我們就等著看,詛咒實現結果,誰拿到不該拿的不法之錢!一夥人是誰假公濟私,變賣祖產洗錢,圖私利!再說管理人變賣祖產要規避主管機關監督,逃避祭祀公業法人法規,祭祀公業法人登記一切就緒,故意不送件,為私利一個月將15億土地賣掉,現弄巧成拙,本祭祀公業法人登記送審遇到問題!可能成為無解難題?(依主事者惡劣智慧操作?),好讓他再當萬年管理人,是他想要的,設計好的鬼計?先前管理人強調祭祀公業登記未準,任期不受規約限制,不用再選。(繼續洗錢)。(2013/06/13)

註:2014/02/16委員會議,法人不送件還怪罪大房林鳳嬌,是管理人在搞鬼,責任推給林鳳嬌,欺騙各委員,以達到他的私利。先前依管理人之要求,林柏興於法院撤銷派下權確認之訴,主管機關繼續要公告,是管理人不要市政府公告,不要再玩手段欺騙,還有林保鴻揚言是林陳漳在指使,我沒這權力,但我會盡保護派下員之責任幫助她,不被管理人亂搞,林保鴻你兄弟倆,監察人、委員資格是我給你,你不盡責,去領你的出席費,不懂不要講話,閉嘴沒人當你是啞。管理人:告述你,沒有不能送件之道理,不要再欺騙外行人。你的鬼計目的還沒滿足而已?2014年底前你還是不會送,除非----下次再分析記載。(2014/02/16)

註:一:2015/2/01從新開派下員大會改章程表決再送。林瑞堂定選舉惡辦法,掌控一切,派下員被騙還自得意滿,沒救!
二:修改章程,變更委員選舉規則,管理人林國治任期未滿黯然下台,林瑞堂變老大。內情不是林國治說階段性任務完成,那麼簡單--------。 三:先前你假借外人林瑞堂設局,不讓林陳漳委員出席派下員大會,三年後你管理人任期未滿,被親侄林瑞堂幹掉,滋味如何,多保重。(2015/02/01)
印證:
:林瑞堂你親口告訴我,公業土地要處裡掉,不然會被下一代吃掉,我早就預言你是在說你們一幫人,吃定派下員,現2017林瑞堂你因瀆職下台,賺飽了?還是空空呼?留個臭名不值得啊!報應!讓你祖先蒙羞,先前我就說過此事一定會發生,現在去追究太晚了。祭祀公業先祖是要本族群祭祀;文化傳承永續,發揚光大林氏,不是各個想佔位搶錢。
五:2017 1126日年度派下員大會,公佈林瑞堂侵占公款700餘萬,實際上更多,會前耆老串聯要質問,但當日被設計,沒人敢吭聲,被設計好,管理人林祺康監察人林鏡堂自認無事狀,繼續任職,悲哀!林瑞堂一進本公業就開始設計洗錢;貪錢,現印證林瑞堂當初打包票一人扛,想就此斷尾?藏鏡人主角未出,結局本公業之不幸!大會還有人提議林祺康繼續當管理人,派下員也鼓掌通過,設計好戲碼,好樣子?沒救了,好戲還會繼續演,公業多的是錢。

註:2014/11/23派下員大會總幹事於大會言明,法 人登記要送,無法人主管機關約束,不然財產會被搞掉,見證先前我說的沒錯,現在不是林瑞堂做賊喊捉賊嗎,他的下一步就是祭祀公業一切文件、帳冊不交祭祀公業法人,自認聰明,案例,祭祀公業次聖公管理人於訴訟中,兩手一攤,上任管理人資料未移交,一切不知道,有一案2014/12/02將辯論終結,判決書下來必公佈出來,讓眾人參考。祭祀公業林象賢於次聖公祭祀公業之股份也有同樣問題。(2014/11/23)

註:2014/03/02林鳳嬌送拋棄書(總幹事給得拋棄書是欺負人的,也不怕折損自己,後由林陳漳重寫);與印鑑證明,印鑑證明註記有效期限2014/03/20(對這種人客氣了,總幹事林瑞堂還有意見?)逼他祭祀公業變更公告於03/20前送件,不能借機再欺負其他女子派下員,但法人送件就隨他了,管理人設計亂搞我們也無能為力。本祭祀公業之悲唉!
(2014/03/02)

九:6月30日農曆5月23日孫檀公做忌日,前管理人林祺康對林保春取笑,本案件是和解繼續打官司原告會輸,林祺康做了祭祀公業林賢明十幾年管理人,也是本祭祀公業現任副管理人不過厚道沒知識,替現任管理人護航;辯解,亂放不當言詞,不得不再一次說明,本標題寫很清楚是和解,但原告取得訴求的金額,一毛不少,是輸嗎?原告只是提供一點律師費(註一):相對被告等人名譽掃地夠本管理人等一夥人設局洗錢,認為林陳漳擋其財路開始就處心積慮要置林陳漳於死地,既然本案件被告管理人會贏,會輕易放過原告當庭提出和解嗎? 你是說反了,再玩下去管理人等一夥人會很難看,甚至----,你等怕原告民事準備書()才低頭
 (爰請  鈞院惠予命被告提出本件土地出售發放派下員分配款之名冊帳本或紀錄、付款憑證、收據、銀行往來資料等相關資料以供原告核對。)就讓歷史做見證,原告拿到應得的分配款就好,至於祭祀公業被胡搞,不看就好!(2013/06/30)

十:7月祭祀公業林賢明召開委員會,管理人林鴻明有意叫林瑞堂當總幹事,處理法人登記之事,真是請鬼開藥方,管理人你要懂祭祀公業管理,不懂就要認真學習,不要鬧笑話。(2013/07/25)

註一:原告律師費是10萬;被告是23萬(祭祀公業比較有錢?),請各位想一想,問題出在何處!天公疼好人,失去的不會真的失去,強求的未必會真的握有。

 註(二):請點入有更多:祭祀公業林象賢訊息 

 


和解書
立和解書人:

甲方:
林保增、林湧富、林鳳嬌、林保村、林保春、林保欽、林彥宏、林聖傑、林聖翔、林保忠、林晧偉、林錫良、林保昇、林康正、林玄開、林褀獅、林褀雙等17人。

乙方:
祭祀公業林象賢
管理人:林國治
茲甲、乙雙方經充分溝通協調,對於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9號給付分配款事件(以下稱「系爭訴訟」)達成和解,特訂立條款如下,俾資信守:
一、     乙方同意依新竹縣竹北市公所991228日同意備查之派下全員名冊、派下全員系統表派下證明書暨101219日派下員大會會議紀錄說明之過房原則給付甲方系爭分配款,並以如附件之分配名冊所示之金額,作為本案件之全部和解金額。其給付方式為簽立本和解書當場,由乙方全數以台中商業銀行本票一次給付予甲方,甲方由林保春為代表代為受領並當場簽收,不另立據(甲方代表林保春:             )。
二、     甲、乙雙方就本事件達成全部和解,甲方同意撤回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9號給付分配款事件之民事起訴。
三、     甲、乙雙方同意於本和解書簽訂後,除本和解書所約定之事項外,甲、乙雙方均就本事件不再向對方請求主張其他任何權利。
四、     本和解書係經雙方同意而簽立,恐口無憑,特立此和解書壹式貳份,由甲、乙方各執壹份為憑。
立和解書人:
甲   方:
林 保 增          林 聖 傑          林 玄 開

林 湧 富          林 聖 翔          林 褀 獅

林 鳳 嬌          林 保 忠          林 褀 雙

林 保 村          林 晧 偉          林 保 欽         

林 保 春          林 錫 良          林 保 昇

林 彥 宏          林 康 正
乙   方:
祭祀公業林象賢
管理人:林國治
中華民國102 523


附件:長房分配名冊不公佈
參考:
第五庭準備書狀
第四庭準備書狀
第三庭準備書狀
第二庭準備書狀
第一庭準備書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