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愛之家主任、小朋友、園主合照 |
2013年12月6日 星期五
2013年11月10日 星期日
祭祀公業林象賢訊息
2013/11/10派下員大會觀感:
總幹事林瑞堂警告發言不能太長,不能人身攻擊,也就是不能提反對意見,不能放馬後炮,他可斷訊消音,全場無人敢發言,不理你是也,林瑞堂派下員資格都沒有,一個總幹事,虎假虎威?雞毛當令箭?不怕加倍奉還!為了留給後代鑑證,這裡有觸犯到你,你想怎麼辦,就依你。為了我祖與公平正義,公佈真相,死也沒再怕!我沒錢但我內心富有自在,不用改名與造假。
一:2013/11/10派下員大會改不提紅利,(因無盈利也不公佈收入預算),規定每年必繳2000元規費,不然喪失派下權,總幹事改稱規費為祭祀公業條例,派下員規定必備條款,鬼扯。是你在控制派下員伎倆。必將原直系血親祭祀公業改頭換面,面目全非變為少數人利益,另一個祭祀公業,(要學習好的祭祀公業與社福基金會經營方式,不要再增加一個不良記錄),本祭祀公業有的是錢,現有2億現金與每月4萬租金收入,不缺規費來祭祀─利息、租金多多。除非被有心人當私房錢搞掉,待歷史鑑證。沒錢大家還是一樣拜,這是我族傳承,拜祖得福報。貪者下場淒慘!(沒錢就可能無人要當管理人吧,也不會有管理人被判刑入監流傳),(總幹事邏輯、如兒子未給父親零用金,就得喪失一切權利,含血親關係,)悲哀!你們編族譜又有何意義?且每本要價1400元,一切都是在做洗錢設局。
※ 2017/4/18總幹事林瑞堂挪用公款。處理中。
二:大房林玉蘭無兄弟,本就是繼承生父為本派下員,先前也合法領得土地分配款,也合乎祭祀公業條例派下員資格,主管機關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名字也在列,林國治(林于森)林瑞堂你硬要她拋棄派下權,是你曲解法條,欺負弱女子不是男子漢,應該是她百年後子嗣無姓林才無派下權,你要2/3大會簽名就可以將她除名?沒有拋棄書,我就看你做得到嗎?2/3簽名恐嚇她,你拿到了,還要她拿拋棄書,是你騙她,你假藉權勢欺詐弱小,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做太絕,上天;先祖必會加倍奉還!於大會上總幹事林瑞堂自己五房直系先祖名字都搞不清楚,丟臉!你有資格說他房派下權嗎?有資格任總幹事嗎?假權勢欺負弱小;洗錢營私利!惡劣至極!
三:總幹事提板橋林家花園家業作為學習,你自家五房有能力整合,經營一個宗族企業完成再說吧,本祭祀公業辦不到,因本公業總幹事身兼總幹事、主持人、會議記錄(記載與事實不符)、會計、出納、總務、五鬼搬運法記帳、製會計報表,總幹事提議要投資替祭祀公業賺錢?(你大權在握說得就算嗎?壞事做盡但不負責簽名?沒種,丟臉!),大家分紅?(現約3億資金你管理,收入不夠支出),欺騙派下員,設局洗錢營私利而已!如此大家說好的話,我祝福各位。客語諺語:養蛇吃青蛙;苗栗客家說養蛇吃雞。
四: 祭祀公業林慶興無錢辦法人登記,大會表決賣一塊被侵占土地,本管理人林國治(現改名為林于森)是該公業會員,會後書面參加連署不得賣土地,逼得該管理人林保熙無法請代書,退休人員打字慢,只得自己辛苦送件,替祭祀公業省下近陸拾萬元代書費,兩年前林國治林瑞堂設計當上本管理人,法人籌備第一次大會後,隨即可送法人登記,不辦,一個月之內將本公業竹北地標高鐵站前 1472坪商業土地15億賣出,如此為自身利益者,(表決佣金時只有管理人林國治總幹事林瑞堂2%舉手明的是3000萬佣金,最後大會1%通過,是太多,大家同意就好),如此能幫公業賺錢嗎?處處圖私利洗錢而已!
2013/12/29─註: 2013年12月林于森又參加聯署提出異議書,阻礙祭祀公業林慶興辦理繼承變動。這就是本公業之管理人,可能是他沒選上委員、也不是象賢會員之代表(當初林國治接祭祀公業林象賢管理人時未交接清楚,現在還怪別人。)。可議?但是祭祀公業觀吾公,公告時將林象賢之股消除,都不吭聲,只因他是象賢股之代表,悲哀!原會員是林國治,你用剛改名之林于森聯署異議書,有法律效力嗎?該祭祀公業行文,認存屬無理取鬧,橫生枝節製造問題而已。本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國治自己亂搞拖延不辦法人登記,還於其他祭祀公業無理起鬨!悲哀!
註:2014/11/23派下員大會總幹事於大會言明,法 人登記要送,無法人主管機關約束,不然財產會被搞掉,見證先前我說的沒錯,現在不是林瑞堂做賊喊捉賊嗎,他的下一步就是祭祀公業一切文件、帳冊不交祭祀公業法人,自認聰明,案例,祭祀公業次聖公管理人於訴訟中,兩手一攤,上任管理人資料未移交,一切不知道,有一案2014/12/02將辯論終結,判決書下來必公佈出來,讓眾人參考。祭祀公業林象賢於次聖公祭祀公業之股份也有同樣問題。
※ 2017/4/18總幹事林瑞堂挪用公款。處理中。(自己早就有預謨)
五: 好的投資選項如下,不得討論,只因管理人利益少。本地段正右前方靠高鐵站2770坪商業區,由本地建商(暐順營造)13億權利金標得50年使用權,投資30億資金蓋 20樓綜合商業大樓,地主每年還可以收租金。如此我們享受權利金與租金,世代子孫擁有土地與大樓,更可觀為增值利益,與本祭祀公業林象賢在竹北之聲望,管理人不商議,現在談任何投資都是在騙人。洗錢而已!
註: 2014/05/12經濟日報:高鐵局官員表示,近期將釋出的「置地廣場社區」辦公大樓,為高鐵局與業者唯一合作的聯合開發大樓,該大樓位於高鐵新竹站前第一排,由新竹當地廠商暐順營造興建,為全新大樓,全棟共約3,000坪,為區內少見大坪數規劃辦公大樓。官員指出,該大樓高鐵局分回四至14層,面積共約2,000坪,適合高科技廠商及金融、經貿服務等業者進駐設點,今年3月底舉辦標售說明會時,已有壽險業、竹科廠商和當地業者表達將參與標售意願。
說明:管理人林于森(林國治)、總幹事林瑞堂你叔侄倆之過失先祖與後輩子孫會記得。
六:無本國籍者不得為派下員,不得享有派下員權利,現在已是無國界時代,象賢公必望其子孫個個向世界發展,立足於世界,光宗耀祖,成功之人必緬懷先祖,有人要世世代代子孫困守井底之蛙,可悲!再說直系血脈之祭祀公業派下權是有法律保障。林國治要借此與規費之內規刪除派下員,行為讓人唾棄!請你公佈條例讓我們信服。能於國外發展之子孫,不與你一般見識!以立足世界為宏志,不屑有心人設局撈空祖宗資產。
七:以目前好好經營;規畫好收支,不用繳規費2000元,每位派下員每年農曆11月14日祭祖,至少能收到4000-6000元紅包,造冊領取,逾期不限年限,祭祖日都能補領,本金存款不動,時運、機緣到,完成莊嚴,華麗我祖公廳,帳目簡單清楚,各位派下宗長精算一下,就能驗證。拜祖是福報,誰會不拜。而且派下宗親感恩、樂於參加。如此不是很好嗎!且說都是象賢公留下祖產;派下優秀子孫,象賢公不計較;我等裔孫們該和氣,管理者不為私,不用樣樣限制,祭祖才有意義。
九:2013/11/15收到會議記錄,(一)大會說明要刪除派下員之女性林玉蘭等未記錄,總幹事應該見到上述(二)項說明才覺悟吧!至於規費與配當金(說明十一),我知道不是管理人你設計,但你必承擔責任,不約束總幹事,你將無法收拾,你惡名必留子孫。有必要嗎,我會繼續記錄,且對本祭祀公業一點貢獻也沒有,管理人是有能力為所有派下宗親設想者為之,不要違背祖意、預先為少數個人私利而設局,一出事,就推給是大會通過,管理人只主持會議而已,跟我無關,我瞧不起你,實際上,管理人連主持大會都不會,沒主持會議,以輩份嚇人而以,讓無派下權總幹事亂搞,人在做天在看,有因果啊!改名也逃不掉,自己再想想?(規畫有遠見之計畫,執行力正確,大家必會讚賞。派下員幸福啊!)
十: 會議記錄管理人簽名為林于森,(原名林國治─60年改林于森─88年改林國治─102年改林于森),名字改來改去,太多次吧!功過因果還是同一個人!16億祖產被你處理掉馬上改名,時間點不是有點奇怪嗎?好像告述大家,此地無銀三百兩,你在怕甚麼?黑道?因果?要滅證(銀行帳戶)?妄想走過水無痕?
註:2014年農曆2月14日本祭祀公業象賢公掃墓祭祖,管理人林國治(林于森)沒參加,可能是變賣土地不敢見祖公。怕得到----!
註:2015/05/05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三讀通過《姓名條例》部分條文,未來民眾因名字字義粗俗不雅或特殊原因,一生改名次數從兩次放寬為三次,(那102年林國治為了賣祖產而改名能成立嗎?)
十一:規費(記錄改為年費)說明也修改,目前收入都不足支出,還有1/5公基金;4/5為配當金嗎?規定有繳年費(規費)與當天參加祭祀者才能領配當金,農曆10月14日當天逾時不再發放,有惡意惡圖?租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祭祀公業分配款,這些都是象賢公派下員應享有之權利利益,總幹事自定內規將未繳年費之派下員刪除,你居心叵測,每次都有50人以上未出席大會,他們就沒有象賢公3億祖產生息之利益嗎?你現在是專職之總幹事,一動就有利益,收入過你生活,其他派下員為了生計,農曆10月14日未到,就不能領取,公平嗎?罪孽!一年其他364天任何一天拜祖都不算,管理人林國治(林于森)你是誰啊,先祖有樂善佈施美德,你就如此假公濟私、洗錢,繼續搞吧!必加倍奉還!
註:2014年農曆2月14日本祭祀公業象賢公掃墓祭祖,管理人林國治(林于森)沒參加,可能是變賣土地不敢見祖公;自私認定,此次不參加無關年度配當金分配,管理人不參加掃墓,只參加設局掌控變賣祖產,還算是管理人嗎?悲哀!
十二:大概七年前林瑞堂就覬覦參與祭祀公業資產運作,本人就看穿你了,現在伎倆太笨拙,可笑,騙你親叔管理人林國治(林于森)吧,如何與我無關,我不要祭祀公業之錢,本祭祀公業有的是錢,還要年會(規費)承擔祭祀費用,也就是香油錢,現在一切都是香油錢與象賢公資產與孳息,你就胡搞看看吧!作有些人之私房錢也沒關係,後果如何管理人最清楚!老天有眼!必加倍奉還!
2017/4/18得知林瑞堂挪用公款。4/26得回補。林瑞堂用心機混入管理核心,一手遮天,賺那麼多,現在還要挪用公款,不好之事不要學。會有報應。
十三: 2/3舉手表決通過,是你心虛,未數人數就說通過。欺騙手法!
註:請點入有更多:祭祀公業林象賢訊息
總幹事林瑞堂警告發言不能太長,不能人身攻擊,也就是不能提反對意見,不能放馬後炮,他可斷訊消音,全場無人敢發言,不理你是也,林瑞堂派下員資格都沒有,一個總幹事,虎假虎威?雞毛當令箭?不怕加倍奉還!為了留給後代鑑證,這裡有觸犯到你,你想怎麼辦,就依你。為了我祖與公平正義,公佈真相,死也沒再怕!我沒錢但我內心富有自在,不用改名與造假。
一:2013/11/10派下員大會改不提紅利,(因無盈利也不公佈收入預算),規定每年必繳2000元規費,不然喪失派下權,總幹事改稱規費為祭祀公業條例,派下員規定必備條款,鬼扯。是你在控制派下員伎倆。必將原直系血親祭祀公業改頭換面,面目全非變為少數人利益,另一個祭祀公業,(要學習好的祭祀公業與社福基金會經營方式,不要再增加一個不良記錄),本祭祀公業有的是錢,現有2億現金與每月4萬租金收入,不缺規費來祭祀─利息、租金多多。除非被有心人當私房錢搞掉,待歷史鑑證。沒錢大家還是一樣拜,這是我族傳承,拜祖得福報。貪者下場淒慘!(沒錢就可能無人要當管理人吧,也不會有管理人被判刑入監流傳),(總幹事邏輯、如兒子未給父親零用金,就得喪失一切權利,含血親關係,)悲哀!你們編族譜又有何意義?且每本要價1400元,一切都是在做洗錢設局。
※ 2017/4/18總幹事林瑞堂挪用公款。處理中。
二:大房林玉蘭無兄弟,本就是繼承生父為本派下員,先前也合法領得土地分配款,也合乎祭祀公業條例派下員資格,主管機關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名字也在列,林國治(林于森)林瑞堂你硬要她拋棄派下權,是你曲解法條,欺負弱女子不是男子漢,應該是她百年後子嗣無姓林才無派下權,你要2/3大會簽名就可以將她除名?沒有拋棄書,我就看你做得到嗎?2/3簽名恐嚇她,你拿到了,還要她拿拋棄書,是你騙她,你假藉權勢欺詐弱小,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做太絕,上天;先祖必會加倍奉還!於大會上總幹事林瑞堂自己五房直系先祖名字都搞不清楚,丟臉!你有資格說他房派下權嗎?有資格任總幹事嗎?假權勢欺負弱小;洗錢營私利!惡劣至極!
三:總幹事提板橋林家花園家業作為學習,你自家五房有能力整合,經營一個宗族企業完成再說吧,本祭祀公業辦不到,因本公業總幹事身兼總幹事、主持人、會議記錄(記載與事實不符)、會計、出納、總務、五鬼搬運法記帳、製會計報表,總幹事提議要投資替祭祀公業賺錢?(你大權在握說得就算嗎?壞事做盡但不負責簽名?沒種,丟臉!),大家分紅?(現約3億資金你管理,收入不夠支出),欺騙派下員,設局洗錢營私利而已!如此大家說好的話,我祝福各位。客語諺語:養蛇吃青蛙;苗栗客家說養蛇吃雞。
四: 祭祀公業林慶興無錢辦法人登記,大會表決賣一塊被侵占土地,本管理人林國治(現改名為林于森)是該公業會員,會後書面參加連署不得賣土地,逼得該管理人林保熙無法請代書,退休人員打字慢,只得自己辛苦送件,替祭祀公業省下近陸拾萬元代書費,兩年前林國治林瑞堂設計當上本管理人,法人籌備第一次大會後,隨即可送法人登記,不辦,一個月之內將本公業竹北地標高鐵站前 1472坪商業土地15億賣出,如此為自身利益者,(表決佣金時只有管理人林國治總幹事林瑞堂2%舉手明的是3000萬佣金,最後大會1%通過,是太多,大家同意就好),如此能幫公業賺錢嗎?處處圖私利洗錢而已!
2013/12/29─註: 2013年12月林于森又參加聯署提出異議書,阻礙祭祀公業林慶興辦理繼承變動。這就是本公業之管理人,可能是他沒選上委員、也不是象賢會員之代表(當初林國治接祭祀公業林象賢管理人時未交接清楚,現在還怪別人。)。可議?但是祭祀公業觀吾公,公告時將林象賢之股消除,都不吭聲,只因他是象賢股之代表,悲哀!原會員是林國治,你用剛改名之林于森聯署異議書,有法律效力嗎?該祭祀公業行文,認存屬無理取鬧,橫生枝節製造問題而已。本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國治自己亂搞拖延不辦法人登記,還於其他祭祀公業無理起鬨!悲哀!
註:2014/11/23派下員大會總幹事於大會言明,法 人登記要送,無法人主管機關約束,不然財產會被搞掉,見證先前我說的沒錯,現在不是林瑞堂做賊喊捉賊嗎,他的下一步就是祭祀公業一切文件、帳冊不交祭祀公業法人,自認聰明,案例,祭祀公業次聖公管理人於訴訟中,兩手一攤,上任管理人資料未移交,一切不知道,有一案2014/12/02將辯論終結,判決書下來必公佈出來,讓眾人參考。祭祀公業林象賢於次聖公祭祀公業之股份也有同樣問題。
※ 2017/4/18總幹事林瑞堂挪用公款。處理中。(自己早就有預謨)
五: 好的投資選項如下,不得討論,只因管理人利益少。本地段正右前方靠高鐵站2770坪商業區,由本地建商(暐順營造)13億權利金標得50年使用權,投資30億資金蓋 20樓綜合商業大樓,地主每年還可以收租金。如此我們享受權利金與租金,世代子孫擁有土地與大樓,更可觀為增值利益,與本祭祀公業林象賢在竹北之聲望,管理人不商議,現在談任何投資都是在騙人。洗錢而已!
註: 2014/05/12經濟日報:高鐵局官員表示,近期將釋出的「置地廣場社區」辦公大樓,為高鐵局與業者唯一合作的聯合開發大樓,該大樓位於高鐵新竹站前第一排,由新竹當地廠商暐順營造興建,為全新大樓,全棟共約3,000坪,為區內少見大坪數規劃辦公大樓。官員指出,該大樓高鐵局分回四至14層,面積共約2,000坪,適合高科技廠商及金融、經貿服務等業者進駐設點,今年3月底舉辦標售說明會時,已有壽險業、竹科廠商和當地業者表達將參與標售意願。
說明:管理人林于森(林國治)、總幹事林瑞堂你叔侄倆之過失先祖與後輩子孫會記得。
六:無本國籍者不得為派下員,不得享有派下員權利,現在已是無國界時代,象賢公必望其子孫個個向世界發展,立足於世界,光宗耀祖,成功之人必緬懷先祖,有人要世世代代子孫困守井底之蛙,可悲!再說直系血脈之祭祀公業派下權是有法律保障。林國治要借此與規費之內規刪除派下員,行為讓人唾棄!請你公佈條例讓我們信服。能於國外發展之子孫,不與你一般見識!以立足世界為宏志,不屑有心人設局撈空祖宗資產。
七:以目前好好經營;規畫好收支,不用繳規費2000元,每位派下員每年農曆11月14日祭祖,至少能收到4000-6000元紅包,造冊領取,逾期不限年限,祭祖日都能補領,本金存款不動,時運、機緣到,完成莊嚴,華麗我祖公廳,帳目簡單清楚,各位派下宗長精算一下,就能驗證。拜祖是福報,誰會不拜。而且派下宗親感恩、樂於參加。如此不是很好嗎!且說都是象賢公留下祖產;派下優秀子孫,象賢公不計較;我等裔孫們該和氣,管理者不為私,不用樣樣限制,祭祖才有意義。
八: 內規有爭議,訴訟是以母法為主,苦了派下員,樂到管理人總幹事。悲哀!天公疼好人,失去的不會真的失去,強求的未必會真的握有,必加倍奉還。你敢做,就等著東窗事發,就算躲得過法律,也躲不過良心的制裁,上天雖然強硬,但祂可不瞎。
九:2013/11/15收到會議記錄,(一)大會說明要刪除派下員之女性林玉蘭等未記錄,總幹事應該見到上述(二)項說明才覺悟吧!至於規費與配當金(說明十一),我知道不是管理人你設計,但你必承擔責任,不約束總幹事,你將無法收拾,你惡名必留子孫。有必要嗎,我會繼續記錄,且對本祭祀公業一點貢獻也沒有,管理人是有能力為所有派下宗親設想者為之,不要違背祖意、預先為少數個人私利而設局,一出事,就推給是大會通過,管理人只主持會議而已,跟我無關,我瞧不起你,實際上,管理人連主持大會都不會,沒主持會議,以輩份嚇人而以,讓無派下權總幹事亂搞,人在做天在看,有因果啊!改名也逃不掉,自己再想想?(規畫有遠見之計畫,執行力正確,大家必會讚賞。派下員幸福啊!)
十: 會議記錄管理人簽名為林于森,(原名林國治─60年改林于森─88年改林國治─102年改林于森),名字改來改去,太多次吧!功過因果還是同一個人!16億祖產被你處理掉馬上改名,時間點不是有點奇怪嗎?好像告述大家,此地無銀三百兩,你在怕甚麼?黑道?因果?要滅證(銀行帳戶)?妄想走過水無痕?
註:2014年農曆2月14日本祭祀公業象賢公掃墓祭祖,管理人林國治(林于森)沒參加,可能是變賣土地不敢見祖公。怕得到----!
註:2015/05/05立法院院會今天上午三讀通過《姓名條例》部分條文,未來民眾因名字字義粗俗不雅或特殊原因,一生改名次數從兩次放寬為三次,(那102年林國治為了賣祖產而改名能成立嗎?)
十一:規費(記錄改為年費)說明也修改,目前收入都不足支出,還有1/5公基金;4/5為配當金嗎?規定有繳年費(規費)與當天參加祭祀者才能領配當金,農曆10月14日當天逾時不再發放,有惡意惡圖?租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祭祀公業分配款,這些都是象賢公派下員應享有之權利利益,總幹事自定內規將未繳年費之派下員刪除,你居心叵測,每次都有50人以上未出席大會,他們就沒有象賢公3億祖產生息之利益嗎?你現在是專職之總幹事,一動就有利益,收入過你生活,其他派下員為了生計,農曆10月14日未到,就不能領取,公平嗎?罪孽!一年其他364天任何一天拜祖都不算,管理人林國治(林于森)你是誰啊,先祖有樂善佈施美德,你就如此假公濟私、洗錢,繼續搞吧!必加倍奉還!
註:2014年農曆2月14日本祭祀公業象賢公掃墓祭祖,管理人林國治(林于森)沒參加,可能是變賣土地不敢見祖公;自私認定,此次不參加無關年度配當金分配,管理人不參加掃墓,只參加設局掌控變賣祖產,還算是管理人嗎?悲哀!
十二:大概七年前林瑞堂就覬覦參與祭祀公業資產運作,本人就看穿你了,現在伎倆太笨拙,可笑,騙你親叔管理人林國治(林于森)吧,如何與我無關,我不要祭祀公業之錢,本祭祀公業有的是錢,還要年會(規費)承擔祭祀費用,也就是香油錢,現在一切都是香油錢與象賢公資產與孳息,你就胡搞看看吧!作有些人之私房錢也沒關係,後果如何管理人最清楚!老天有眼!必加倍奉還!
2017/4/18得知林瑞堂挪用公款。4/26得回補。林瑞堂用心機混入管理核心,一手遮天,賺那麼多,現在還要挪用公款,不好之事不要學。會有報應。
十三: 2/3舉手表決通過,是你心虛,未數人數就說通過。欺騙手法!
註:請點入有更多:祭祀公業林象賢訊息
2013年10月30日 星期三
春祭掃墓祭典
春祭掃墓祭典:(來台第二世象賢公長房慶認公祖塔)
(一):2009年01月03日謝土。
(二):2014/04/05清明節掃墓祭祖(掛紙)
(一):2009年01月03日謝土。
(二):2014/04/05清明節掃墓祭祖(掛紙)
(三):2015/04/05清明節掃墓祭祖(掛紙)
(四):2016/04/04清明節掃墓祭祖(掛紙)
(五):2017/04/02清明節掃墓祭祖(掛紙)
(六):2018/04/05慶認公派下清明掃墓祭祖
(四):2016/04/04清明節掃墓祭祖(掛紙)
(五):2017/04/02清明節掃墓祭祖(掛紙)
(六):2018/04/05慶認公派下清明掃墓祭祖
2016年櫻花(點選放大 )
2016/03/03墓園櫻花之美 |
2016/03/03墓園櫻花之美 |
2016/03/03墓園櫻花之美 |
2016/03/03墓園櫻花之美 |
2016/03/03墓園櫻花之美 |
2016/03/03墓園櫻花之美 |
2013年10月28日 星期一
祭祀公業法人林象賢訊息
留歷史見證:派下員可以被欺騙,但歷史以及先祖都會記住這些事。
發現原始認購書:申子辰年記載,象賢半股─謹頂,象明半股,
可確認祭祀公業林象賢有半股。若該半股變五房慶謹林國治、
或五房另一人,有爭議。參照創始名冊註解,
本公業派下否決2015林瑞堂、新管理人林祺康所提,
與祭祀公業次聖公合建案‧決對是正確的不是企畫案問題。
(※):2014/02/06本祭祀公業現金很多3億,管理人、總幹事居心叵測,
硬要派下員繳年費作為祭祀之用,待三月繳款截止日後再說明,
做歷史驗證。
(※):2014/03/14,祭祀公業林象賢:先祖象賢公與百齡媽掃墓
(※):2014/03/31祭祀公業林象賢3月31日首次年費繳款截止日後觀感
(※):祭祀公業林象賢103年8月第二次公告派下員變動名冊。
(※): 2014/11/23派下員大會總幹事於大會言明,法 人登記要送。
(※):2014/12/02祭祀公業林次聖慶訒公派下權民事訴訟辯論意旨狀
(※):2014/12/16祭祀公業林次聖派下權訴訟,原告勝訴慶訒會份取回
(※):2015/2/1又是第一次派下員大會,2011/09/18是第一次。現又再次表決同意法人登記,伪造文書欺騙派下員, 做得正又何必如此辛苦!
(※):2017祭祀公業興建大樓,總幹事林瑞堂挪用公款700餘萬,現進法院處理,管理人不讓派下員知道, 若上法院拿不回款項,用呆帳處理,你們是有伎謨的,過水而已,林瑞堂一夥你們真的要按我的劇本演下去嗎?本祭祀公業會被你們玩完的。監察人林鏡堂你不懂管理技巧,也不敢查帳,你說清白,先前告訴你的,不要去接該職位,替壞人背書。淌這混水, 有損大 房, 讓有心人卸責。你未盡責不怕大房先祖敲你頭,(總幹事林瑞堂們吃盡甜頭,凡事一手遮天,任何文件無總幹事名稱,林瑞堂無簽名,監察人不察。林瑞堂早就算計好的,現在告他無用。吃虧是本祭祀公業。) 林瑞堂與管理人行事,先前所述現都一一在印證, 其他事證待有機會上法院後再公佈,留作史料, (林祺康與一夥人要用公業的錢告死我),我等!
(※):2019年3月林瑞堂判刑1年6個月入監執行。報應!(老人言:祖公錢不得貪?)林瑞堂神勇一切事情他扛,報應不會到此而已。慢慢看!
(※):四房;五房自傲人多,受林瑞堂與管理人指使;被設計綁票,選出這些人,委員會一言堂,議事不能讓派下員瞭解,打通主管機關,非管理人認可不能讓派下員調閱文件,很好!好棒棒的管理人?
(※):林瑞堂你親口告訴我,公業土地要處裡掉,不然會被下一代吃掉,我早就預言你是在說你們一幫人,吃定派下員,現2017林瑞堂你因瀆職下台,賺飽了?還是空空呼?留個臭名不值得啊!報應!讓你祖先蒙羞,先前我就說過此事一定會發生,現在去追究太晚了。祭祀公業先祖是要本族群祭祀;文化傳承永續,發揚光大祖德,不是各個想佔位搶錢。
(※):2017 11月26日年度派下員大會,公佈林瑞堂侵占公款700餘萬,會前耆老串聯要質問,但當日被設計,沒人敢吭聲,被設計好,管理人林祺康監察人林鏡堂自認無事狀,林瑞堂一進本公業就開始設計洗錢;貪錢,現印證林瑞堂當初打包票一人扛,想就此斷尾?藏鏡人主角未出,結局本公業之不幸!大會還有人提議林祺康繼續當管理人,派下員也鼓掌通過,設計好戲碼,好樣子?沒救了,好戲還會繼續演,公業多的是錢。
(※):2018/04/25農曆3月10象賢公徐氏媽忌日,委員會撥給長房2000元辦理輪值祭祀: 歷年象賢公;徐氏媽做總忌是農曆10月14日由六大房輪值,象賢公祖產被賣後,總忌改為委員會辦理祭祀,費用增為20000元,現由管理人林祺康初定徐氏媽再做忌2000元祭品,祭祀公媽不等值祭品。這次辭神時得不到聖筊,林祺康你對得起先祖嗎?
我長房振輝公派下裔孫 定每年九月秋祭做總忌—依古禮備菜碗祭品,祭祀林氏先祖暨孫檀公派下先祖於忠孝堂。
(※):2019年 10月20日年度象賢公派下員大會,管理人林祺康要各派下員搜尋本網頁.(很好!這就是本人設計網站的目的‧)說本人不參加大會(設計禁止本人出席大會,本就是祺康一幫人謀取利益第一步,)亂寫。(若亂寫早就告我了,對本法人我能做的就等這一天,)該人早就知有本網站,有人要他公佈,利害因素不敢,不要讓派下員知內幕,(法人成立初,也有編預算,製作沿革誌祖譜與建立網站,也來電是否准予下載本網頁資料,我拒絕。後因怕派下員瀏覽到本網頁壞事,被喊停!),現自認帳冊做得天一無縫,無顧慮,要來洗白,(騙不了所有派下員,只有監察人看不出破綻。),跟不收年費邀功一樣,(本人一開始就表明年費不能收,沒道理,且會增加稅金)。請各位詳閱後,於本覽留言‧我必詳細說明細節。
首先回答不參加原因:三人合作預謀阻止本人參加大會!林國治刪除監察人組織架構‧無監察人。本人(長房監察人)資格就喪失‧林祺康等人規定直系親屬不能代替派下員出席大會.派保鑣守住門口,(現在林國治你有親自出席嗎?林瑞堂你有臉出席嗎?)林祺康又變更各房委員選舉方法,企圖掌控選舉,能指定委員;管理人與監察人選。本人家父健在‧就抗議永不出席。派下員有錢可領,高興就好,宗親長者先進也沒意見,傳承宗祠文化與永續經營太遙遠! 各自努力吧!
一:林國治以下( )你的大作,你所做所為是如此嗎?(本規約祇限用於自己家族,凡派下裔孫應視為家規嚴守謹訓。尤以各大房推選之管理委員,乃至管理人,應本著林氏家族之忠孝精神,死忠看管本公業之一切財產,時時刻刻責無旁貸,將祖先所遺留之產業,管理得井條有緒,日漸壯碩,綿綿長長延續後代,這不僅是我們各房派下裔孫的期待,相信在堂高鵬滿座的祖公祖媽,一定會含著微笑點點頭吧!以上簡述充分表達本管理委員會全體委員的心聲,相信今後一屆又一屆,一代又一代的管理者,必定盡心盡力精誠團結,使我林氏忠孝家族一代強如一代隆。共勉之。)------- 林國治(林于森)現在是如此嗎?你連象賢公掃墓與象賢公祭祀大典都不敢參加,可恥可悲!你的總幹事在外抱怨:自從賣掉祖產以後,你倆身體不適,腳不良於行,你是耆老難道不知原因嗎?不敢去見象賢公、先祖,祖公還是清楚的。
二:截錄:2017-02-11 07:08聯合報 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將舉辦客家文化濃厚的「新丁粄節」,8日開記者會時市長林佳龍切綠色創意新丁粄來宣傳,地方人質疑新丁粄都是紅色的,怎麼突然綠了,因綠色粄讓人聯想到清明節掃墓的艾草粿,怪怪的!不過林佳龍的「彩虹多元論」嚇到不少客家鄉親,因當地家族添丁就作米製龜粄敬神還願,米粄都是紅色或桃紅,象徵喜氣洋洋,綠色、白色多半紀念先人或掃墓。這項創意說,連日來引發議論,東勢區黃姓教師說「變綠就是創意嗎」?「乾脆春聯、紅包也用綠的好了!」
本祭祀公業林象賢怪事:
二:截錄:2017-02-11 07:08聯合報 記者陳秋雲/台中報導台中市政府將舉辦客家文化濃厚的「新丁粄節」,8日開記者會時市長林佳龍切綠色創意新丁粄來宣傳,地方人質疑新丁粄都是紅色的,怎麼突然綠了,因綠色粄讓人聯想到清明節掃墓的艾草粿,怪怪的!不過林佳龍的「彩虹多元論」嚇到不少客家鄉親,因當地家族添丁就作米製龜粄敬神還願,米粄都是紅色或桃紅,象徵喜氣洋洋,綠色、白色多半紀念先人或掃墓。這項創意說,連日來引發議論,東勢區黃姓教師說「變綠就是創意嗎」?「乾脆春聯、紅包也用綠的好了!」
本祭祀公業林象賢怪事:
總幹事林瑞堂你信封加貼綠色宗親名條寄信,與上同類,綠色名條是用於喪事家祭,祭典上參加者供奉牲醴之署名。男青(綠);女黃,再說林姓始祖比干公封文財神,該用金色還是綠色較好?不該林姓所有東西都要用綠色。也查無典故記載,只流傳林不要用紅字,林瑞堂與管理人林國治;林祺康你的主意,好壞就自己承擔。
註:106年11月派下員大會通知單改為公文信封,很好,可能倒台兩要角之故,不得不改,本公業錢多,能被挪用,監察人不查帳,但300元會費還收,人的算計再高也不如天算,時間未到而已,到時一切公平。各位派下員等著看報應!
三:2017:委員是代表派下員去執行與監督祭祀公業一切事務,望祭祀公業永續經營。本管理人告誡委員;監察人不得將委員會之事告訴派下員。真是奇怪!(連監察人長房林鏡堂也受管理人指使。不幸,那該告訴鏡堂你的故事也不用說了,但事件發生之時必記錄。)說真的,本網頁資料都是從管理人;總幹事所做所為;文件,截錄的。
註:106年11月派下員大會通知單改為公文信封,很好,可能倒台兩要角之故,不得不改,本公業錢多,能被挪用,監察人不查帳,但300元會費還收,人的算計再高也不如天算,時間未到而已,到時一切公平。各位派下員等著看報應!
三:2017:委員是代表派下員去執行與監督祭祀公業一切事務,望祭祀公業永續經營。本管理人告誡委員;監察人不得將委員會之事告訴派下員。真是奇怪!(連監察人長房林鏡堂也受管理人指使。不幸,那該告訴鏡堂你的故事也不用說了,但事件發生之時必記錄。)說真的,本網頁資料都是從管理人;總幹事所做所為;文件,截錄的。
(※):歷史資料整理中、關鍵資料待訴訟時攻防
(※):2008年12月6日祭祀公業法人登記委外開始辦理,
(※):2013/03/22祭祀公業林象賢祖產出售分配瑕疵第四次開庭見解
(※):2013/04/18 祭祀公業林象賢祖產出售分配瑕疵第五庭開庭見解
(※):2013/05/23祭祀公業林象賢出售祖產分配瑕疵訴訟案件合解書
(※):2008年12月6日祭祀公業法人登記委外開始辦理,
(※):2013/03/22祭祀公業林象賢祖產出售分配瑕疵第四次開庭見解
(※):2013/04/18 祭祀公業林象賢祖產出售分配瑕疵第五庭開庭見解
(※):2013/05/23祭祀公業林象賢出售祖產分配瑕疵訴訟案件合解書
(※):2013年11月祭祀公業土地竹北市永興段130坪。每坪41萬售出,
佣金60萬,主事者管理人五房林國治(林于森),
副管理人四房林祺康;總幹事五房林瑞堂,
代書費實拿40萬元,買賣各出1/2。
(※):2014/01/10因他案向次聖公祭祀公業管理人林保典查證,發現原始認購書:申子辰年記載,象賢半股─謹頂,象明半股,
可確認祭祀公業林象賢有半股。若該半股變五房慶謹林國治、
或五房另一人,有爭議。參照創始名冊註解,
本公業派下否決2015林瑞堂、新管理人林祺康所提,
與祭祀公業次聖公合建案‧決對是正確的不是企畫案問題。
(※):2014/02/06本祭祀公業現金很多3億,管理人、總幹事居心叵測,
硬要派下員繳年費作為祭祀之用,待三月繳款截止日後再說明,
做歷史驗證。
(※):2014/03/14,祭祀公業林象賢:先祖象賢公與百齡媽掃墓
(※):2014/03/31祭祀公業林象賢3月31日首次年費繳款截止日後觀感
(※):祭祀公業林象賢103年8月第二次公告派下員變動名冊。
(※): 2014/11/23派下員大會總幹事於大會言明,法 人登記要送。
(※):2014/12/02祭祀公業林次聖慶訒公派下權民事訴訟辯論意旨狀
(※):2014/12/16祭祀公業林次聖派下權訴訟,原告勝訴慶訒會份取回
(※):2015/2/1又是第一次派下員大會,2011/09/18是第一次。現又再次表決同意法人登記,伪造文書欺騙派下員, 做得正又何必如此辛苦!
(※):2019年3月林瑞堂判刑1年6個月入監執行。報應!(老人言:祖公錢不得貪?)林瑞堂神勇一切事情他扛,報應不會到此而已。慢慢看!
(※):四房;五房自傲人多,受林瑞堂與管理人指使;被設計綁票,選出這些人,委員會一言堂,議事不能讓派下員瞭解,打通主管機關,非管理人認可不能讓派下員調閱文件,很好!好棒棒的管理人?
(※):林瑞堂你親口告訴我,公業土地要處裡掉,不然會被下一代吃掉,我早就預言你是在說你們一幫人,吃定派下員,現2017林瑞堂你因瀆職下台,賺飽了?還是空空呼?留個臭名不值得啊!報應!讓你祖先蒙羞,先前我就說過此事一定會發生,現在去追究太晚了。祭祀公業先祖是要本族群祭祀;文化傳承永續,發揚光大祖德,不是各個想佔位搶錢。
(※):2017 11月26日年度派下員大會,公佈林瑞堂侵占公款700餘萬,會前耆老串聯要質問,但當日被設計,沒人敢吭聲,被設計好,管理人林祺康監察人林鏡堂自認無事狀,林瑞堂一進本公業就開始設計洗錢;貪錢,現印證林瑞堂當初打包票一人扛,想就此斷尾?藏鏡人主角未出,結局本公業之不幸!大會還有人提議林祺康繼續當管理人,派下員也鼓掌通過,設計好戲碼,好樣子?沒救了,好戲還會繼續演,公業多的是錢。
(※):2018/04/25農曆3月10象賢公徐氏媽忌日,委員會撥給長房2000元辦理輪值祭祀: 歷年象賢公;徐氏媽做總忌是農曆10月14日由六大房輪值,象賢公祖產被賣後,總忌改為委員會辦理祭祀,費用增為20000元,現由管理人林祺康初定徐氏媽再做忌2000元祭品,祭祀公媽不等值祭品。這次辭神時得不到聖筊,林祺康你對得起先祖嗎?
我長房振輝公派下裔孫 定每年九月秋祭做總忌—依古禮備菜碗祭品,祭祀林氏先祖暨孫檀公派下先祖於忠孝堂。
(※):2019年 10月20日年度象賢公派下員大會,管理人林祺康要各派下員搜尋本網頁.(很好!這就是本人設計網站的目的‧)說本人不參加大會(設計禁止本人出席大會,本就是祺康一幫人謀取利益第一步,)亂寫。(若亂寫早就告我了,對本法人我能做的就等這一天,)該人早就知有本網站,有人要他公佈,利害因素不敢,不要讓派下員知內幕,(法人成立初,也有編預算,製作沿革誌祖譜與建立網站,也來電是否准予下載本網頁資料,我拒絕。後因怕派下員瀏覽到本網頁壞事,被喊停!),現自認帳冊做得天一無縫,無顧慮,要來洗白,(騙不了所有派下員,只有監察人看不出破綻。),跟不收年費邀功一樣,(本人一開始就表明年費不能收,沒道理,且會增加稅金)。請各位詳閱後,於本覽留言‧我必詳細說明細節。
首先回答不參加原因:三人合作預謀阻止本人參加大會!林國治刪除監察人組織架構‧無監察人。本人(長房監察人)資格就喪失‧林祺康等人規定直系親屬不能代替派下員出席大會.派保鑣守住門口,(現在林國治你有親自出席嗎?林瑞堂你有臉出席嗎?)林祺康又變更各房委員選舉方法,企圖掌控選舉,能指定委員;管理人與監察人選。本人家父健在‧就抗議永不出席。派下員有錢可領,高興就好,宗親長者先進也沒意見,傳承宗祠文化與永續經營太遙遠! 各自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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